2020年1月至11月,“天网2020”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1229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15人,“红通人员”28人,追回赃款约24.45亿元人民币。
“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百名红通人员”白静9套房产被依法裁定没收;外逃22年的“红通人员”程宣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去年以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一刻不停歇。
作为“天网2020”行动的一部分,202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年组织开展此项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既做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一方面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外事等相关部门作用,形成追逃追赃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冲在一线,承担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主办责任,成功追回“红通人员”、原铁道部运输局正处级调研员海涛,以及涉嫌行贿罪的钱建芬、梁荣富等外逃人员,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起追的鲜明立场。
除了继续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削减外逃人员存量,2020年的追逃追赃工作加大了对国有企业、金融领域新增外逃腐败分子的追缉力度。例如,胡亦品和强涛、李建东分别是国有企业和金融领域工作人员,三人均于3月出逃,不到三个月即被抓捕归案。
与此同时,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涉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积极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切断外逃腐败分子资金链,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反腐败执法司法合作条约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我国已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共169项,与5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金融情报交换合作协议,初步构建起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司法合作网络。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反腐败治理也面临新的国际环境。中国始终奉行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权威地位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以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五次峰会和首次反腐败部长级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等多边场合中,就反腐败议题提出中国方案,赢得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