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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
暨第二期审理业务巡回论坛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1-01-15 17:51

1月12日至13日,湛江市纪委监委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暨第二期案件审理业务巡回论坛,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监办)审理业务分管领导及全体审理工作人员、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及派驻(出)机构业务骨干共98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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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领导作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开班动员及专题授课

此次审理业务培训班,主要是为了传达学习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精神,提升全市案件审理政治水准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和措施,凝结共识、集结队伍再出发,以此持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开班式上,市纪委监委领导强调,当前正处于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时期,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的专责部门,必须增强政治自觉,真学深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讨班、省纪委监委培训班精神,要牢牢把握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学会“为党加分”;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标对齐上级要求全力打造高素质审理干部队伍,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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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作第二期审理业务巡回论坛专题授课

此次培训班共设置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注意事项、政务处分法适用相关问题、审理文书写作规范及相关工作程序等与案件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课程。此外,还邀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资深法官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类案件办理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析。培训期间,还举行了第二期审理业务巡回论坛,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作了专题交流,围绕全市案件审理工作的存在问题深入剖析,提出了下一步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论坛交流发言环节上,学员踊跃发言,对实践中遇到的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适用难点问题、政务处分与公务员职级并行的对接、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办案权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加深了学员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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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的学员听课现场

此次参训学员纷纷反映,培训班犹如一场“及时雨”,对于审理工作“新兵”来说是一次系统全面的学习课程;而对于审理工作老“学员”来说,是一次重拾初心、继续前行的业务洗礼。此次课程设置贴近实际工作需求,借鉴效果显著,为解决基层疑难案件提供了极具借鉴意义的思路,有利于提升全市案件审理工作水平。(供稿/湛江市纪委监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