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六个巡察组于3月19日至25日相继进驻,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对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管理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市红十字会,市交通运输局(含市交通运输局水运管理处、湛江引航站)、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侨联,市教育局、湛江艺术学校、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麻章区法院、廉江市法院、遂溪县法院,市科技局、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湛江日报社共1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
巡察组将聚焦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围绕反腐败斗争,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等。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畅通巡察组与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据悉,本轮巡察将持续到6月中旬。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了值班电话和邮政专号信箱。根据有关规定,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