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重磅推出《湛江市做好扫黑除恶打“伞”后半篇文章》系列报道,并在该期杂志封面上做了重点推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政治学核心期刊,为什么会把湛江作为今年扫黑除恶打“伞”类报道的第一篇?三年扫黑除恶打“伞”的“考试”过程中,湛江的“答卷”有哪些亮点?
湛江正值芳华年月,破除发展阻力可圈可点。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寄予厚望,要求把汕头、湛江作为重要发展极,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湛江的区域优势更加凸显,发展前景更加令人期待。三年来,湛江市委、市政府以扫黑除恶打“伞”为重要抓手,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不遗余力,剑指贪腐行为和保护伞问题毫无手软,想方设法破除人为因素等发展阻力,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日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意见》,又为湛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
湛江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有效。系列报道中有三组数据值得关注:群众对去年湛江政治生态满意度达96.6%,湛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372件377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5份、监察建议书23份、提示函12份、提醒函11份、摄制警示教育片23部。近年来,湛江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并针对暴露问题深入督促开展以案治本工作和专项治理,及时向实名举报群众反馈线索办理情况。2019年,湛江市纪委监委信访检举控告类、重复举报类数量同比分别下降3.36%、25.31%。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这份“答卷”普遍予以好评。
湛江的文明法治渐入人心,推动纪检工作依法依规。系列报道发布前后,《民法典》《政务处分法》《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继颁布施行,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民法典》要求既惩治腐败又保障合法民事权利,市纪委监委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到湛进行专题解读,《广东党风》报道了市纪委监委办案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的做法。《政务处分法》要求监察机关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定期举办“清风学堂”不断夯实办案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颁布前,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委联合组织部门对村级党组织进行排查整治、专项巡察。扫黑除恶打“伞”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可喜变化。
发展前景有优势,则干事创业机遇多;政治生态向好,则营商环境健康;文明法治推行,则社会公平正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社会喜人形势和高质量发展态势,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满意度更高,湛江坚定有力地迈步进入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底气更足。(殷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