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2020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0.7万件。
处置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源头和基础。80多万件问题线索,每一件都是一个故事,书写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质量履职的共识和实践。
“经查询案管台账,你单位有1条问题线索未办结。请抓紧时间处置,及时向联系监督检查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报告……”日前,针对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重庆市长寿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立即发出督办通知,督促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处置办理问题线索,首先要做到对问题线索底数清楚、管理规范。长寿区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等功能,创新建立“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五账”制度,对全区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处置,建立规范台账,明确监督处置程序和方式,明确责任单位和处置时限。同时全程跟踪处置结果,采取发函督办、电话催办、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线索处置的规范性、时效性以及执行结果进行督查,严把问题线索审结关,对调查不深入、定性不准确的线索不予“销号”。问题线索有了本“明白账”,有效避免了线索泄露、抹案销案等问题的发生。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随着监督全覆盖的推进,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受理的问题线索量大幅增加,如何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成了摆在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
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在查办案件时,发现反映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李某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鉴于该问题线索重要、敏感,需要立即处置,承办部门第一时间与案管室会商,启动直查快办程序,一并提出线索流转与处置建议,报主要领导审批。
考虑到案件的关联性,且第四监督检查室前期做了大量摸排工作,在流转分办时,由传统的经案管室中转变成与案管会商,不是一味机械地分办给负责监督法院系统的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而是因势利导交由第四监督检查室继续直接办理,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最终,李某案在10天内取得重大突破。
一件问题线索如何处置办理,考验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做到精准科学是关键。
“之前心里一直非常忐忑,最后组织上对我进行谈话提醒,我心服口服,感谢组织的关心关爱,我一定会倍加珍惜改正的机会。”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莲花镇新桥村民政专干周丽在接受谈话提醒后深有感触道。
前不久,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莲花镇纪委将周丽未能准确掌握村民陈某实际家庭收入情况,致其违规享受低保这一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提交区纪委监委专题书记议事会进行提级研判,对周丽的处理方式在会上引发了热烈讨论。
“核查发现,陈某配偶在其申报前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但因不是本市职工养老保险而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陈某知而不报明显是蓄意隐瞒;另周丽积极配合核查工作,纠错态度较好,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的处理意见明显偏重。”经集体研判,书记议事会议定不对周丽进行诫勉谈话,改为谈话提醒了结该问题线索。
着力解决基层问题线索处置不当、把握不准的突出问题,濂溪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了乡镇纪委拟了结问题线索提交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排查会“双研判”制度,规范处置方式、强化全程管控,切实提高问题线索特别是基层问题线索处置的高效性和精准性。去年一年,该区纪委监委就提级研判、督办管理基层问题线索60个,立案处理13起17人,同时为2例不实反映澄清正名。
如何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水平,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