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手电筒’不能只照他人,不照自己!督促其他党员干部做到的,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率先做到……”湛江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市纪委常委会上强调,今年将继续抓实党建、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强化内部警示教育,严防“灯下黑”。
据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该市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已实现了全覆盖,但一些电子廉政档案的个人事项填报不具体、不详细,还存在漏报、瞒报现象。
对此,该市将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的原则,采用“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填报内容在原有的个人任免情况、人事档案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组织处理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等五大方面内容,包括家庭房产情况、拥有股票或基金等理财产品情况,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和出国(境)等情况。该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清风苑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企业、高校、医院纪委负责人全部建档。
“对比今年2月建立的电子廉政档案,现在的填报内容更加全面、细致,涵盖了纪检监察干部家庭的方方面面……”湛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廉政档案填报后将定期全员更新,岗位调整或家庭房产、投资变动时实行个别动态更新,为提拔任用、评优评先提供重要廉政鉴定依据。“我们还将继续深化档案信息分析和成果运用,为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等工作做好数据支撑,推动纪检监察队伍管理工作更加有效。”(陈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