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办就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不同程度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完成率偏低、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典型问题,对市交通运输局、湛汽集团、湛江财贸学校、湛江艺术学校等单位党组织进行书面通报,并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二次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据悉,我市近年来不断创新巡察整改监督模式,通过建立整改情况会诊分析机制、定期提醒整改进度、联合督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等方式,持续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今年4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单位阶段性整改成效进行了督查验收,逐项对整改情况作出评估。此次通报约谈,就是运用联合督查成果、严明巡察整改工作纪律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明确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以深化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湛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