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纪委干部来到兴莲村7组高勇家反馈检举控告处理结果。“感谢纪委帮我们要回造林补贴,我们很满意!”高勇紧紧握住纪委干部的手。
半年前,高勇和4名村民来到纳溪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100多亩林地的补助资金被村干部私吞”一事。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即刻将相关检举控告移交打古镇纪委办理。镇纪委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发现村委会主任李海成误将兴莲村7组低产低效林项目补助资金发放至8组,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镇纪委作出李海成延长入党预备期一年处理,并督促镇林业站追回10730元补助金重新发放。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重要的群众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问题。
“信访举报工作直面群众、直面问题矛盾,信访举报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直接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信访举报工作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群众利益维护到位。要强化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工作,既要推动问题解决到位,也要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4月2日,正在福建省泰宁县朱口镇王坑村入户走访的镇纪委书记郑丁贤,接到一名群众的感谢电话。“正因为你们的帮助,我才顺利地拿回了10年前的旧房拆除押金……”
原来,3月底,郑丁贤和同事在镇纪委办公室的门口遇到前来反映问题的渠高村村民邱荣志。“这一万块钱是从2010年洪灾安置之后就押在村里的旧房拆除押金。票据因为时间久远丢失了,村里却说没有登记父亲的名字,你们一定要帮我拿到这笔钱啊……”说着邱荣志掏出了举报信。
郑丁贤很快作出判断——这是一个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他耐心疏导邱荣志的情绪,并陪同他来到镇经管站查阅相关账册。原来早先登记的名字是邱母。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邱荣志最终拿到押金。“老人年纪大记错了,我又不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错怪了村里。”邱荣志满怀歉意说道,一场误会顺利消除。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也要为群众想办法、出主意、指出路,让他们清楚‘到哪里去、该怎么办’,不能简单一推了之,这样才能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郑丁贤告诉记者。
聚焦扶贫、民生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纪委监委建立重点问题台账,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处理”原则,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台账“动态清零”。
4月初,得知先前被截留私分的1.3万元危房改造款到账,广东省广宁县五和镇下源村贫困户祝伯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去年7月,收到群众对五和镇干部翁某强等人贪污危房改造款的举报信后,广宁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核查程序。同年12月,翁某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及该案的另外4名镇、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他们截留私分的12.2万元危房改造款被全部追回、退还给9名贫困户。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施行以来,广宁县纪委监委建立涉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从受理、登记录入、呈送签批到转办交办,实现全流程统一管理,各环节之间‘无缝对接’,并定期对相关转办、交办件进行统计、梳理和对账,确保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处置‘零暂存’。”广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罗锦秀介绍,今年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