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县两级党委完成巡察任务961个,发现问题线索665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200件,结案169件,处分143人;通过巡察整改,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62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80万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775项;受巡察震慑投案或自首107人……
这一连串数据,正是我市巡察机构深入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着力推进湛江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交出的一份“成绩单”。过去一年,全市巡察机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持续将巡察监督利剑延伸至基层,以一场场巡察扫除积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高位统筹谋划,政治巡察持续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一年来,市委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紧紧对标党中央和省委统筹谋划市县巡察工作,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难题,积极采纳巡察建议,推动巡察全覆盖和巡察高质量发展,从政治高度树立起巡察工作权威。市委书记郑人豪多次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点人点事点具体问题,并多次对巡察工作事项作出批示,为巡察工作把舵定向。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重要政治部门的领导,政治态度必须鲜明,站位必须高于其他部门领导,履责必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关勋强和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永中主动担当,同向发力,凝聚力量,开拓工作新局面;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带队到基层调研督导、反馈意见、约谈提醒,亲自协调解决巡察机构设置、队伍建设、部门协作等重点问题,特别是推动市县巡察机构核定编制从78人增加至147人,增长88.5%,县(市)巡察机构设置一办四组,区巡察机构设置一办三组,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巡察工作的延伸,群众对基层巡察工作充满期待。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推进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把全覆盖的重心由“量”的积累转到“质”的突破上来。各县(市、区)因地施策,探索“巡镇带村”“重点突击”“上下借力”“对比印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打法”,完成了对602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254条,立案59件,处分28人。
赤坎区通过“对比印证”法,在首轮农村专项巡察选取了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干群矛盾突出村与街道党建工作示范村作为巡察对象,对比查找出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拆违控违等工作中落实不到位的深层次问题。
廉江市运用“上下借力”法,在湛江市开展扫黑除恶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项交叉巡察期间,组织巡察组对当地57条省定贫困村进行专项巡察,实现成果共享,发现问题395个,移交问题线索7条。
遂溪县采取“重点突击”法,聚焦惠民政策落实,发现镇村干部套取扶贫经费、滥发津补贴等多条线索,2名村干部在巡察期间主动缴交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75万元。
此外,霞山、麻章、坡头等地巡察机构也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盯紧查找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三资”领域腐败问题等,及时亮剑,形成震慑。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和精准指导下,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政治“探照灯”和政治“显微镜”的作用日益彰显。
聚焦民生热点,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十月的一天,市委第五巡察组收到一封感谢信:“见面后,工作人员端上热茶并双手捧上,让我感觉到一种回家的温暖,特别是那两位女同志,叫我慢慢把事情说清楚,她们认真地听取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再把问题反映给法院领导,最终法院作出决定,准备重审此案,我很感谢她们……”这封短短几百字的感谢信,充满了对巡察干部的感激之情。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的关键所在。2019年,我市巡察机构把发现问题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积极回应民众关切,有效发挥巡察“前哨”作用,赢得广大群众的肯定。
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委巡察机构及时移交两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如移交并督促雷州市纪委监委就“扶贫牛”“扶贫车”问题线索立案185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62名镇村干部投案自首,追缴违纪违法资金近400万元,严肃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渔政执法乱象,市委交叉巡察组联合雷州市纪委监委、公安部门边巡边查,雷州市渔政系统包括1名局长、2名副局长、1名大队长及下属4名中队长在内的党员干部17人被立案查处。其中,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蔡某、原副局长李某等5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市委交叉巡察组还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64条,一大批陈年积案得以有效解决,多个犯罪团伙落网。
各县(市、区)巡察机构紧跟市委步伐,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想方设法维护好群众利益的“一米阳光”。
2019年11月,赤坎区委巡察组帮助新坡村委会多名村民讨回拖欠20年的甘蔗款8.2万元血汗钱。
2019年5月,雷州市委巡察组接到客路镇东坑村委会大约有2800多亩集体土地涉嫌存在非法出租、占有以及非法转让,且历经多年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的反映后,通过多方取证、沟通协调,推动解决近4000亩集体土地管理混乱问题,维护了村民利益,避免了集体资产流失。
2019年4月,吴川市委巡察组到王村港镇覃寮村委会走访时,发现该村委会截留部分扶贫款用于装修办公楼,并以此为突破口展开调查,成功追回被截留扶贫款78万元。
2019年4月,徐闻县延伸巡察海安镇广安村党支部,发现各自然村存在饮水安全隐患问题后,推动广安村饮水问题纳入县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周边群众饮水难问题。
巡察剑锋所指之处,腐败问题无所遁形,一批民生难题得以解决,一批顽症痼疾得以整治,震慑作用愈加凸显。
创新整改监督,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是利剑,整改是关键。“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多次强调,要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创新巡察整改督查方式,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如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市领导带队高规格反馈巡察情况,强化整改动态管理,适时约谈提醒,定期会诊研判整改情况,送整改课程上门,开展经常性整改督查……通过这些举措,持续对各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增压加码,将“多股力”拧成了“一股劲”。
2019年8月,市委巡察组陆续向十一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的18个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让与会人员印象深刻的是,分管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市领导也出席了反馈会,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精准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联系部门(单位)巡察反馈,使巡察整改从“一家抓”变成“大家抓”。
整改课程送上门,是市委巡察机构最新自选动作。为解决被巡察党组织“为什么巡”“巡什么”“怎么改”的困惑,市委巡察办从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开始,直接深入巡察整改单位送课上门,讲解巡察整改知识,得到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好评,为规范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市委巡察机构将“探照灯”照向别人的同时,也照向自己。针对巡察工作暴露出的短板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深调研”,深入了解县级巡察工作开展情况,面对面指导、手把手示范、点对点通报整改,及时纠正巡察工作不规范问题,推动市县巡察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
为下好巡察工作“一盘棋”,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先后赴广州、珠海、江门、阳江、茂名五市考察学习,借鉴其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了湛江市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等制度,并建立了湛江市巡察工作人才库,切实夯实了巡察监督的工作基础。
继往开来新征程,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市巡察干部将牢记初心使命,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斗争精神剑指沉疴顽疾,让震慑常在、让利剑高悬,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贡献巡察力量!
【基层亮点】
赤坎区以“四个结合”
抓实巡察监督
抓实巡察与党建的结合。该区坚持以加强基层党建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目标,把“巡察+党建”贯穿巡察过程。去年以来,共发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42个,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107个,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163个,移交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41条,移交区委组织部问题11个。区纪委监委通过巡察移交线索处理党员干部10人,其中区直单位“一把手”2人,区纪检系统领导干部1人,村党组织书记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该区首轮巡察牵出区某局领导班子集体违纪违法“窝案”的经验介绍文章,入选省委巡视办工作教材《市县巡察工作案例选编》。
抓实常规与专项的结合。该区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目标,采取“直接巡村”和“巡街道带社区”方式,做到常规巡察与村级巡察同谋划、同部署、同规格、同推进,于2018年6月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专项巡察。首轮农村专项巡察发现某村党支部书记违规兼任不同性质党组织书记,违规发展亲信党员的典型问题得到省委巡视组领导的重视和肯定,《湛江日报》对该区的农村专项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该区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性开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专项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33个,其中解决了北桥街道新坡村200多名村民被拖欠甘蔗款20多年的老上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抓实整改与预防的结合。针对整改任务不重的单位,采取“机动式”督查,督查不打招呼、直奔主题,充分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采取“回马枪”的方式开展督查,通过持续传导压力,有效杜绝“一巡了之”、“边改边犯”等现象。该区实现对巡察反馈单位“回头看”全覆盖,对账销号巡察整改问题共213个,整改率达到97.5%,推动并督导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基础性、长效性制度措施21项。同时,该区着力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前置整改,定期梳理本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清单并召开会议部署各级党组织抓好自查整改落实,有效发挥了巡察的遏制和治本作用。
抓实政治与业务的结合。该区着力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巡察力量,从各职能部门选拔业务骨干共60名充实到巡察工作人才库,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巡察机构坚持每周安排半天召开工作例会,布置一周工作;每月安排半天组织业务骨干讲授党课或业务课,切实提高巡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在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激发和提升巡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带动全体巡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把出色完成巡察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
经开区以“三同步”
推进村级巡察工作
“村级巡察”和“整改督查”同步发力。以2018年参加过镇街巡察的30名同志组成6个巡察组,以“推磨式”相互交叉对全区5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率先在全市实现村级巡察全覆盖。同时,针对2018年镇街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并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市委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同步督查,做到巡察人员不变、任务深入延伸,多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通过督查推动镇街整改不力的问题再整改99条。根据2018年镇街巡察成果,紧盯重点村居、重点人、重点事进行谈话、查阅资料和了解情况,共发现问题613个,移交问题线索23条,巡察成效明显。
“共性整改”和“逐条销账”同步共振。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村财镇管”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乱象丛生等共性问题和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区财政局对10个重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新修订农村财务管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等制度,统一印制农村专用票据,开展基层财务人员培训470余人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探索建立日常指导推进制度,实行一月一督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整改一条销一条,对整改不力的镇街和村居重点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入村入户等方式将巡察整改压力传导至最基层。
“巡察整改”与“纪检监督”同步共享。结合运用巡察成果与日常监督,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如东简街道借巡察整改之机推动个别不愿交账的自然村将账目上交财政所统一管理,成功实现75条自然村“村财代管”全覆盖;纪工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聚焦“三清三拆三整治”、乡村振兴、扶贫资金、保洁员专项经费等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问题,对7个村委会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硇洲镇党委通过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把握8个村(居)委会现状及存在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村务不公开问题多次召集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督导会议,督促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镇纪委在公开反馈情况和巡察发现问题中寻找线索,对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调查,履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