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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郑乃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0-03-13 16:00

日前,经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纪委监委对湛江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郑乃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郑乃贤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红包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调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物,涉嫌受贿罪。

郑乃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贪欲不止,欲壑难填,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乃贤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郑乃贤简历

郑乃贤,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12月-1993年10月,在部队服役;

1993年10月-1994年5月,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工作;

1994年5月-2002年1月,在湛江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工作(其间:历任副科级组织员、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

2002年1月-2005年9月,任湛江市委组织部企业事业组织科科长;

2005年9月-2010年8月,任湛江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知识分子工作科)科长(其间:1996年6月-2006年3月兼任湛江市党建学会副秘书长);

2010年8月-2012年1月,任湛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12年1月-2017年8月,任湛江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副处级组织员;

2017年8月——,任湛江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