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对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蔡广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蔡广传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他人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向有关人员说情,插手、干预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办理刑事案件的职务便利,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员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措施,违规将涉黑涉恶团伙成员带入看守所,涉嫌徇私枉法罪。
蔡广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充当涉黑涉恶团伙“保护伞”,严重啃食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蔡广传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蔡广传简历
蔡广传,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广东遂溪人,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1997年9月,在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刑警一队工作,其间历任见习民警、办事员、副股级侦察员、代副队长;
1997年9月-1999年10月,任湛江市公安局爱国派出所代所长;
1999年10月-2001年7月,任湛江市公安局爱国派出所所长;
2001年7月-2003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副局长;
2003年6月-2011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
2011年6月-2013年12月,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
2013年12月-2018年9月,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8年9月-2019年5月,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四级高级警长;
2019年5月—,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四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