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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0-03-05 20:40

3月5日上午,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15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关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特约监察员要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发挥监督、参谋、联系、引导作用,大胆履职,放心履职,充分履职,以实际行动为湛江高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

关勋强指出,近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扣中心大局,敢于斗争、担当作为,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发动社会参与、充分凝聚全市反腐共识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化解全市纪检监察队伍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希望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共识,提升境界情怀,注重正心修身、洁身自好,讲诚信、重品行、讲正气,维护良好形象,在学习、自律方面当标杆做表率,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围绕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改,空喊口号不作为,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第一时间反映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推动纪检监察相关工作更精准更有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载体、工作平台和方法路径,切实创优特约监察员履职条件。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共同推动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湛江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叶国荣、朱嘉红(女)、全志立、许剑飞、陈小敏(女)、陈春丽(女)、陈彦(女)、邹红梅(女)、林建乔、周宇翔、钟其华、莫晓明、夏松涛、曹敏(女)、符玉钰(女)为湛江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1月。

湛江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