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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责失职背后是作风不严不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12-09 11:39

“使用20余万元扶持村集体发展专项资金投建的垂钓鱼塘项目并未养鱼,长期闲置。”“利用财政衔接资金在村里建设厂房,却在短期收益之后即撂荒闲置。”……近日,有媒体披露一些地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的失责失职问题,反映出当地干部作风上的不严不实。

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盲目上项目,反映出三方面的不严不实。一是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二是审批部门把关不严,三是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层层的不严不实,导致“建而无用”,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无法促进当地发展,浪费国家财力物力,更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乡村振兴建设好不好、实不实,群众最有发言权。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有的无视实际,脱离群众,仅凭个人经验、喜好作决策。比如,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出台文件“一刀切”要求定期清理本地区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路两侧野树杂草,留茬高度在10厘米左右。有的恃权自重,任性妄为,弄虚作假搞“面子工程”。比如,花费大量财政资金在农业园区大门等位置安装大型电子显示屏、建设参观通道,多次组织养殖户临时集中以制造市场繁荣、交易活跃假象。有的政绩观错位,违背科学规律。比如,在项目推进中重规模、轻效益,重立项、轻管理,导致大量资产长期闲置,浪费巨额财政资金……如此一来,造成的结果可想而知。

乡村振兴建设精准落实落地,要重视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弄清当地优势和发展条件,发现问题症结,进而推动调研成果向实践转化,实现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多同群众商量,多方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尤其是要多听不同甚至反对的声音,找到民心的最大公约数,让乡村振兴项目建立在群众需要、群众满意、群众拥护的基础之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防止急功近利,摆脱私心杂念,切实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多做打基础、谋长远的实事。

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靶向监督,充分履行职能职责。针对乡村振兴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急功近利、蛮干乱干、“拍脑袋”决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用好问责利器,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清淤排障,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为民而兴,乡村建设为民而建。实现乡村振兴,过硬作风不可或缺。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来抓工作、促落实,才能确保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