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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召开

来源:湛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4-06-30 21:34

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召开

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6月30日,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召开,集中观看有关警示教育片,结合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用一天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贯彻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第二十二期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进一步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湛江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市委书记刘红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进泽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李多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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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兵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丰富内涵,学习掌握好党章、党的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应知应会的国家法律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湛江实践的重要保证,以严明纪律净化党风政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方法路径,坚持责任全链条、管理全周期、对象全覆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主动担当作为。

刘红兵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案例加强检视、躬身自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要充分认识思想滑坡的危害性,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党性锻炼作为一生的必修课,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始终做到初心如磐、忠诚如山。要充分认识权力观扭曲的危害性,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做到严以用权、廉洁用权。要充分认识自我放纵的危害性,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底线,绝不触碰党规党纪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防微杜渐。要充分认识管党不严的危害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做到“自身硬”,树牢正确“风向标”,始终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刘红兵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度的自律意识,带头增强“四个定力”,在党的纪律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要增强政治定力,带头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上坚定不移、知行合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增强纪律定力,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组织纪律性,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把纪律意识融入血脉中、落到行动上。要增强道德定力,坚持修身正己,保持艰苦朴素,营造良好家风,始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不断提高道德修养。要增强抵腐定力,加强自我约束,杜绝特权思想,管好用好权力,自觉接受监督,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曾进泽传达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第二十二期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他强调,全市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此次教育培训班精神,抓紧抓实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履职尽责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要加强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反躬自省、举一反三,全面筑牢拒腐防变的纪律防线;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自觉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以党纪观念的强化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能力提升、工作落实,为推动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宋会勇结合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件作警示教育辅导报告,从“六大纪律”逐项剖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表现及危害,要求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正风肃纪反腐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件教训,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争作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以严明纪律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湛江实践。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县(市、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有关负责同志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