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9年2月,某镇民政办副主任陈某在办理干部职工保障金申报业务时,抱着侥幸心理试探性将其好友违规加入年度申报人员汇总名单和补助发放清册中,顺利骗取保障金。尝到甜头后,陈某如法炮制,先后将不符合申报资格的31人列入相关年度申报人员汇总名单和补助发放清册中,共计骗取保障金100多万元。直至2021年,该县财政局对补助发放清册进行审核,发现已故人员仍在“领取”保障金的异常情况,陈某的违纪违法问题才浮出水面。 按照规定,陈某负责申报补助人员材料的初审、汇总工作,办公室主任邓某则负责申报材料的二次审核,旨在通过“双重把关”避免出现人员错报、漏报等情况,实现保障金政策的精准落实。但事实上,由于邓某对下属陈某过于信任,没有认真对照政策要求仔细复核申报人员材料,“随便看看”“走走过场”“做做样子”的复审程序,为陈某骗取保障金大开方便之门。 分析点评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能只“喊口号”,教育管理监督也不能浮在表面上。陈某的“计谋”屡次得逞却未被察觉,暴露出邓某监管失职失责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中,陈某在面对利益诱惑时,缺少内在定力,缺乏外部约束,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邓某没有认真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以信任替代监督,出问题后挨板子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