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悔字就不要说了,自己把自己也骗过去了。想到这,忍不住流泪……”2022年11月,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金良涉嫌受贿案,张金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查,2006年至2022年上半年,张金良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258万余元。2023年1月,张金良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
从身居要职的“一把手”到阶下囚,张金良的转变始于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之后。
2011年,秀洲区王江泾镇某小区商铺开始预售,为感谢刚提拔为王江泾镇副镇长不久的张金良对项目的照顾,开发商承诺给予其最优惠的价格。随后,张金良与相识十余年的“老朋友”——烟摊小贩孙某(另案处理)以市场价8折的价格各购买了1间商铺。经价格认定,两人变相收受好处23.6万元,张金良个人实得11.7万元。
2013年下半年,时任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的张金良眼看自己联系的下属单位某测绘公司收益稳定、利润可观,且国资即将退股、公司即将改制。张金良内心产生了贪念,希望借此“良机”入股公司,获取股权收益。
正在此时,姐姐为儿子的工作找张金良帮忙,担心国资退股后业务受影响的公司实际负责人卜某也找到张金良帮忙。张金良借机向卜某提出让侄儿入职该公司并以其名义入股的要求。
此后,在张金良的“关照”下,该测绘公司业务稳步上升。特别是在2017年,公司业务迅速达到千万产值,成为规模以上企业。2015年至2022年间,张金良授意该公司将钱款给予其侄儿,以分红名义实际收受好处88.2万元。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股份的形式,掩盖了受贿的真相,是一种变相的权钱交易,这事是完全错误的。”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张金良道。
2018年下半年,张金良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让一手扶持壮大、从烟摊小贩成为工程老板的孙某承接到某工程。2019年,该项目标准提高,自知无力承接的孙某主动放弃,并同意由所挂靠的公司承接。张金良借此要求孙某向挂靠公司索要项目“转让费”200万元,并让下属单位对项目工地平均每天进行2-3次的异常严苛检查,多次造成该项目实际停工。为此,挂靠公司不得已拿出130万元给了张孙二人。此后,张金良则对该项目公开表扬,项目也得以顺利推进。
“我慢慢失去了原则,为谋取利益,不择手段。我在背后出谋划策,利用手中权力向对方施压,让孙某出面操作,掩盖我索要好处的真相。”被错误思想支配的张金良底线一破再破,借助权力谋利的行为也变得无所顾忌。
2022年5月,张金良接受秀洲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8月,张金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金良机关算尽也未能换来瞒天过海,无论是低价购房,还是利用“代言人”,找借口索要钱财、代持股份收益分红,都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