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湛江市财政局等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以及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现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摘要刊登如下。
市委常规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
市财政局党组统筹发挥财政力量、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履行职责不够充分,过紧日子意识不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较真碰硬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工程项目审核环节风险高企,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存在偏差。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短板问题比较突出。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对城市管理顽疾被动应付,环境卫生整治短板多,数字化城管建设成效不明显,推动城市公园建设管理不严。履行城管执法职责不到位,执法工作不严谨,执法监督不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资产收益流失风险大。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湛江艺术学校党委领导作用严重弱化、聚合力不足,管大局把方向能力弱,“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高质量发展有偏差,推进高水平中职学校培育工作不力,利好政策未能有效落实,对学生管理用心用情不够,学校管理松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政治生态建设不足,违规违纪问题多发。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存在虚假整改现象。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不到位,统筹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不够有力。 “看病难、看病烦”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乱开药物、多收费现象。纪律作风建设有短板,收受红包回扣、要求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医院纪委担当作为不够,抓行风建设不严不实。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物资采购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规范。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严,选人用人的群众认可度不高,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度不高。对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政治引领作用不强,经营创收能力不足,工程项目推动不力,企业发展质量不高。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对民众呼声回应不力,公共领域投诉频发,风险隐患排除不到位,经营收益损失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不够有力,资产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公车管理不完善,商务接待不规范。党建工作力度偏弱,选人用人工作不够扎实。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对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不足,闲置资产未能有效盘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力,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内控管理存在漏洞,资金资产监管缺位,采购、租赁等环节存在风险隐患。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对上轮巡察、审计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园林管理处推进园林精细化管理力度不足,履行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机构改革成果不明显,安全生产教育管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监督机制不健全,以案促改不到位。内控管理粗放,对工程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资产收益流失风险大。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干部配备不及时,对干部缺乏精细化管理。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市统计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履行统计职责不够有力,统计执法、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等存在短板,统计决策咨询作用未有效发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专项经费使用、自主采购程序等不够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
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党组履职尽责不到位,饮用水源保护不力,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主动。工作作风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对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力。
市妇联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在落实妇女发展规划、团体会员监管、“四新”妇联业务指导等方面存在短板。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单位内控管理有漏洞,采购工作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不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有力,惠残方案实施精准度和残疾人就业水平有待提高,康复中心机构建设存在短板,专门协会建设滞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研判不足。物资采购有廉政风险,专项资金监管不严,资产资金管理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组织生活不经常,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市红十字会政治引领作用不强,推动体制改革不到位,宣传捐赠工作成效有待提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班子会议决策不规范,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党建工作不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对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落实地方志数字化、方志馆建设等部署要求存在差距,履行主业主责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单位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严。对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学习贯彻上级“三农”政策不深入,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谋划不足,抓点带面促进产业发展效果不明显;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存在资金分配不及时、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慢、资金项目审核验收不严、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扶贫资金管理不善,扶贫资金项目投资效益较差,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管理存在慢作为;对基层落实惠农政策监督不力,乡村振兴资金腐败问题多发。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到位,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建设不完善,推动土地确权工作进展缓慢,清产核资工作不够扎实,集体资源管理廉政风险大。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监管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涉农统筹资金支出率低,存在挤占生态专项资金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制未理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不到位。部分“农污”工程前期论证流于形式,未能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工程质量不达标、竣工验收滞后、运维管护缺失等问题突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乡村振兴工作谋划不够到位,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工作不理想,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隐患未能消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不高,农村危房改造问题多,抗震试点工作推进缓慢。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调研不够充分、决策不够规范,资金下达不及时,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部分项目审核验收走过场,以案促改工作不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乡村振兴工作政治引领不足,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不够有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公路硬底化不彻底,农村公路养护不及时、不到位。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不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不够健全。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存在执行进度滞后、项目申报审核不严格、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竣工验收监督管理乏力等问题。涉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资金分配不够科学,专项资金不专用。
市水务局党组未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落后,水利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工程项目逾期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不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不严不实。农村集中供水体系不够健全,供水点管护不到位,供水设施闲置问题较多。部分工程项目监管流于形式,超预算问题突出,存在违规招投标问题。防汛抗旱物资管理混乱,采购服务项目缺乏科学预算。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学习贯彻“三农”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到位,助农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功能性不强,村级供销社形同虚设。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不力,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把关不严,资金项目建设执行力不足,项目功能效益未达预期目标。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