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莲花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围绕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升坊镇石江村晶沙柚种植基地向农户了解有关情况。 李小斌 摄
“柯城区九华乡近山村党支部原书记余显忠、党支部原副书记王明祥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日,浙江省衢州市通报6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村级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大量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个别村干部的用权随意性、失范性问题,啃食着群众利益。
村级小微权力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因何滋生?如何构建小微权力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集体“三资”管理、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与管理、土地征收等事项上,村级小微权力失范问题较为突出
“以前总抱着侥幸心理,自欺欺人,觉得这些钱不是拿老百姓的,现在真是后悔莫及……”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场党员干部听到了沟溪乡碗东村村委会原主任巫志建在警示教育片中声泪俱下的忏悔。
经查,巫志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插手招投标等方式,在碗东村相关村级工程的项目承接、项目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柯城区某家庭农场经营者巫某某、孔某某,工程项目承揽人罗某某、朱某某等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贿赂共计131万元。2021年6月,巫志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村级小微权力关系到党的各项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实效果,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节点。
柯城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程云龙告诉记者,村级小微权力方面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有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擅自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克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各类补贴;有的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分配、审批证明等事务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
“在集体‘三资’管理,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与管理,土地征收等事项上表现较为突出。”程云龙说。
“从以往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当前处置涉及村主职干部的信访问题来看,村级小微权力方面问题的违纪违法主体多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方家敏介绍,部分村干部无视“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程序,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在重大事项中独断专行,“一把手”变为“一霸手”。
来宾市武宣县二塘镇四通村村委会主任廖某某,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下,私自将村内8.27亩集体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随后又将该地出租给某公司获取租金4万余元。廖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上交的违纪所得退还给村集体。
“村干部处于群众工作一线,虽然一般违纪违法涉案金额不高,但危害却不小。村级小微权力出现问题,直接侵害村民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处理。”武宣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覃华锋说。
部分村居社区不同程度存在内部管理无序问题,监督体制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容易成为监督薄弱环节
“这笔烂账到底怎么办?”今年初,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赣马镇张元村走访时,村党支部书记王元富拿出一个装满票据的袋子,向工作人员反映问题。
王元富介绍,这包票据是前任书记“传”给他的,里面全是该村一些未入账的财务单据。工作人员打开袋子看到,里面的财务单据五花八门,既有正规发票,也有一些收条,甚至还有大量白条,经核算,总金额达30余万元。
“从村级自身看,内部管理无序、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秦虎称,有的村没有专门的会计、出纳,没有集体账户;有的村财务人员更换频繁,交接不及时全面,造成“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甚至出现长期不做账、无账可查的情况。“个别村干部正是利用了这一漏洞,随意处置村集体资产,以牟取私利。”
多名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认为,有些村级小微权力之所以失范,还在于“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弱”。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姚剑雄称,有的地方各村距离较远、区域分散,上级党组织对村干部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听汇报、看现场难以准确掌握其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中缺乏监督检查主动性,对惠民富民政策实施、资金管理等没有及时跟进监督和跟踪问效,存在重投诉举报轻监督检查、重目标控制轻普遍治理、重短期效果轻长效机制现象,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有的基层财政局没有负责‘三资’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而是在各乡镇财政所设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自行摸索’管理工作,‘只管结果不问过程’,只登记台账、不负责核查。”姚剑雄说。
部分地区村级监督体制机制建设不够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村级监督组织成员来自村社内部,由于“熟人社会”等因素影响,存在不敢不愿不想不会监督现象,有的村干部之间相互当“老好人”,甚至达成“默契”不愿同级监督,不能有效发挥监督“前哨”作用。村级监督力量薄弱,发现处置问题能力有限,个别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合力不足,监督方式手段落后,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力度偏软、能力偏弱,事后处置多,事前事中监督少。
“村居、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最小单元,容易成为监督薄弱环节。”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张愧枚表示,要做深做实基层监督,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协作机制,整合乡镇纪委、村级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不久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纪委承办了一起案件。“案件线索涉及面广,案情较为复杂,镇纪委只有两个人,如果独立办理非常困难。”该镇纪委书记施光耀说。
随后,施光耀向宣州区纪委监委作了汇报。宣州区纪委监委决定启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联合办案机制,统筹调配狸桥镇所在的第四协作区内的12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以及部分村级纪检委员成立专案组,实行协作办案。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负责谈话了解情况,一组负责走访相关单位及当地群众收集证据。1个月内,开展谈话80余人次,走访群众133户,调取相关部门书证资料160多份……经过扎实的调查取证,最终将违纪违法事实调查清楚,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短短1个月就能办结这起案件,很大方面得益于协作区能够集中力量的优势,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施光耀说。
为着力解决不愿不想不会监督等难题,各地纪委监委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协作机制,整合乡镇纪委、村级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采取“片区协作”“交叉互查”“提级监督”等方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
安徽省探索推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整合原本相对分散的基层监督力量。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和职数的情况下,每3个到5个乡镇、街道设立1个协作区,统筹整合分散在乡镇的纪检监察人员,实行协作联动、合力攻坚。“如果说过去的乡镇纪委就像一根手指,那现在的协作区就是‘聚指成拳’,让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有力。”安徽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安徽省104个县(市、区)共组建389个协作区,实现全覆盖。
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监委将提级监督作为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的有效手段,实行重点村社联系督导制度,通过摸排确定一批问题村,由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干联系。
与此同时,各地用好“互联网+监督”、信访检举等平台,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比对、分析、预警、甄别,更精准便捷快速发现村级小微权力方面问题。
“问题早上刚提交,中午村里就找人来清淤了。”近日,江苏省沭阳县龙庙镇葛巷村的葛大爷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反映村干部不作为导致沟渠淤塞长期无人清理问题。
接到投诉后,龙庙镇纪委对照责任清单将问题分办给葛巷村村委会处理,并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村委会及时办理到位,还安排镇纪检干事和村纪检委员现场监督。同时,镇纪委约谈了该村党支部书记,责令对全村沟渠清理情况展开排查整改。
自2021年6月开始,安徽、江苏、甘肃等地陆续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有效汇集基层监督力量,提升发现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效率。
江苏省泗阳县纪委监委对涉及全县13个乡镇(街道)和235个村(社区)的基层小微权力进行细化、汇总,共梳理出462项小微权力,按医疗、教育、惠农补助等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分类设置,方便群众精准反映,并将处理结果网上“点对点”反馈,接受群众对处理结果的评价。同时,推动在该平台开通“三资”、党务、村务等基层事务专栏,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已在线公开3.5万余条。
“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达5.1万人次,受理群众投诉2117件,已办结2115件。”泗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保明说。
“惩、治、防”一体推进,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再小的权力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督促跟进调研分析、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制度建设等措施,发挥综合治理效应,实现“惩、治、防”一体推进,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深化以案促改,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对村“两委”干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已成固定动作。“将村级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村级工程、劳务用工、‘三资’管理、困难救助等领域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摆上台面,引导村干部把纪律规矩立起来,坚守廉洁底线。”柯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着眼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对症施治,督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全省6562起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后,针对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主责部门从省级层面研究出台加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文件,探索建立村级财务月结承诺、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综合产权平台交易等制度,压缩小微权力自由裁量权,推动主责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集体“三资”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村级集体“三资”的全过程监督、全周期管理。
河南省开封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村(社区)级“小微权力”清单事项流程图》,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干部履职干事清单,村“两委”干部履职负面清单,明确权力界限,便于村“两委”干部“看图做事”、群众“照单监督”。
“有了‘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该办的不办不行,不该办的想办也办不成。”开封市杞县柿园乡万寨村党支部副书记杜祥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