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我市召开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对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谢水明宣布了巡察组组长授权决定和巡察任务分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会勇作动员讲话。
市委对本轮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审定巡察工作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本轮巡察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找准职责定位、把握使命任务、坚守价值取向、突出组织优势,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巡察工作目标任务,突出监督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用好用活巡察监督的方式方法,依法依纪依规深挖问题线索,强化巡察利剑震慑,推动巡察监督走深走实。要坚持打铁自身硬,全市巡察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绷紧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握好巡察策略、力度和节奏,稳妥有序完成本轮巡察工作任务。要加强巡察队伍管理,严格遵守巡察期间“六个严禁”和“七个不得”的规定,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保持良好作风,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力推动我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湛江各项主要指标迈入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同步开展常规巡察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共派出22个巡察组。其中,对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统计局、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湛江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湛江市妇女联合会、湛江市红十字会、湛江艺术学校、湛江中心人民医院1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10个县(市、区)财政局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巡察时间为8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含市公路事务中心)、湛江市水务局、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含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各县(市、区)共组建15个交叉巡察组,对应6个市直专项巡察单位,采取“推磨式”,对40个县直单位、39个镇(街)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县级异地交叉巡察,时间为8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组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设分会场。(林艳芳、湛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