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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助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 20年也要追回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22-08-06 15:35

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就,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无疑是其中的一张亮丽名片。以广东省为例,2015年至2022年6月,全省从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726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02人、“红通人员”46人、“百名红通人员”9人,追回赃款约26.38亿元。追逃追赃战果丰硕,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也是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其中,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追逃追赃工作历经20年取得重大成果就是一个例证。

  震惊中外的“开平支行案”于2001年10月案发,三名主犯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经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2004年4月,余振东自愿回国受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但许超凡、许国俊两人却选择了负隅顽抗,长期滞留境外。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对腐败分子虽远必追、一追到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2014年6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中央追逃办”),具体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

  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后,相关工作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现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为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以前分散的职能、力量集中起来,收拢五指攥成拳,大大地提高了追逃追赃工作效率。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整合了国内外资源力量,一系列重点案件捷报频传:王国强回国投案自首、戴学民被缉捕归案、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杨秀珠归国投案……

  具体到许超凡案,中央追逃办在成立伊始便将其列为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对许超凡的追逃追赃工作驶入快车道。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2015年9月24日,许超凡之妻、潜逃美国14年的邝婉芳被强制遣返回国,有力推动了许超凡案追逃进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办理追逃追赃案件的资源进一步整合,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更加明确。以广东为例,2018年省监委成立后,与省纪委合署办公,直接承办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在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成立追逃追赃专门机构,形成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省纪委监委承办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重点专案,协助兄弟省区市追逃办纷至沓来的协查工作,统筹全省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导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追逃追赃工作,广东追逃追赃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监察法颁布施行、国家监委成立后,纪检监察机关成为追逃追赃案件的主办机关,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开平支行案’的涉案人、‘百名红通人员’赖明敏的归案,就与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勇担主办责任,加强工作机构和力量密切相关。”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广东省强化追逃追赃机构建设,成立专门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具体承办该案的江门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最终,赖明敏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迷途知返,踏上归途,于2018年6月22日回到江门投案。

  另一方面,对许超凡、许国俊的追逃也在加力加码。经办案机关不懈努力,2018年7月11日,外逃17年的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从境外遣返外逃腐败分子的第一起案例;2021年11月14日,外逃20年的许国俊亦被强制遣返回国,成为党中央“5年、10年、20年都要追”承诺的生动诠释。

  “‘开平支行案’时间跨度达20年,遣返工作单靠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独立完成。对许超凡、许国俊的审查调查工作也是一样,必须强化统筹协调,将各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后续工作中,他们坚持依规依法,各部门联动配合、群策群力,努力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2021年10月13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许超凡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2022年4月,广东省监委完成对许国俊的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曾经拒不认罪、拒不接受遣返的外逃腐败分子,终将接受中国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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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有关部门和广东省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李金龙/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