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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配套举措 提升工作质效 压实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见真章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06 15:35

  近日,重庆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举措,厘清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已有黑龙江、安徽、湖南、山东等18个省(区、市)出台相应配套制度机制,并将《意见》精神深化拓展到市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中,其他一些省份也正加紧制定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落实细则。

  坚持问题导向,各地聚焦巡视整改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把《意见》各项要求细化为具体落实举措。针对巡视整改中责任不够明晰、督促不够有力等问题,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市委巡视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三方联动机制。针对市县巡察存在的日常督促督办机制不完善、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二十条措施》,推动《意见》精神向市县延伸、在基层落地落实落细。

  整改评估是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探索建立巡视整改评估机制。各地贯彻落实这一工作部署,通过制定评估办法等把巡视整改评估工作具体化。

  今年3月开始,十三届甘肃省委前八轮巡视的213个地区(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视整改自查评估;5个省委巡视组对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10个省直部门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省纪委监委派出8个督查评估组,对9个县(市)、7个省直部门单位、2所省属高校、2家省属企业进行实地督查评估,全面检视整改成效。此次整改评估以甘肃省2月制定的《巡视整改评估工作参考指南》为标准。参考指南细化评估指标、实化评估方式,形成被巡视党组织自查、省纪委监委督查、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核查的巡视整改评估工作链条。通过巡视整改“回头看”和自查评估,目前213个地区(单位)党组织平均整改完成率达94.2%。

  今年3月,黑龙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巡视整改评估主体、内容、方式、指标体系等,为做好巡视整改评估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如,实行量化评估包括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干部群众满意度等三方面指标,用数据说话、让差距量化。“目前评估办法已下发,正选取被巡视党组织开展试点。”黑龙江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意见》提出,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加巡视反馈会议,指导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牵头对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核等具体内容。着眼于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部分地区立足实际,出台了相关配套机制。

  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巡视整改“一项流程、五项机制”的通知》,从实际操作层面,对巡视整改报告审核流程和巡视整改调度、会商、督导、约谈、函询等5个方面作出规范。提出整改报告审核3大类指标,即被巡视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政治态度和履责情况)、整改任务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质量;要求监督检查室根据整改报告的审核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对整改迟缓、敷衍整改的及时提出约谈建议等。

  “通过此前巡视整改监督,我们发现有一些长期无法解决的‘老大难’和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上级或同级多个部门一体发力、集成整改。”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这类问题出台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联动监督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指引》,明确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被巡视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仍无法解决或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可以提请省纪委监委联动监督推动解决。具体实施中,由省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委员)牵头,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具体组织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出)机构联动配合,省纪委监委通过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制作《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对联动监督解决事项整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分析研判,进行任务分解,统筹督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