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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做实政治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7-27 09:19

聚焦重点做实政治监督

以“项目+单位”制为抓手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打开印有“2022年驻在部门重点任务监督台账”字样的表格,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其他16项任务依次紧随其后。纵横两个坐标维度,监督任务、任务来源、责任司局以及完成时限等要素,十分清晰,今年的政治监督重点,一目了然。

  “为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我们一直在探索‘项目+单位’制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东升告诉记者,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将监督事项落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定期了解落实情况,及时纠偏压责,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驻在部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

  “以项目看单位”“以单位看项目”结合,提升政治监督针对性有效性

  “监督发现,102项重大工程项目中仍有部分未分解到位,需要加快落实进度。”今年6月底,在第二季度监督调度会上,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围绕监督台账中的17项重点任务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

  听到这里,张东升翻开了面前的笔记本。在不久前的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中,他了解到造成这一情况的深层原因——受疫情影响,钢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部分物流运输要道也出现梗阻,导致企业开工成本增加。

  调度会结束不久,张东升和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干部苗地对国家发改委振兴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全力督促和支持打通其中的堵点断点。”张东升说出自己的看法,“同时,也要完善组织推进、政策保障、监测评估、考核监督一体贯通的工作体系。”

  “对于102项重大工程中涉及振兴司的3个项目,近期我们正在着手加强动态监测,指导各地继续加大推进力度,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方表示。

  这样的面对面交流,今年以来已经开展了许多次。苗地发现,这些司局负责人在交流时经常会提到一种感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越来越有针对性了”。

  变化,源自工作思路的创新和机制的完善。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四家单位都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部门,工作点多面广。为了抓住政治监督的重点,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全面梳理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党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中涉及驻在部门工作领域的内容,根据关联度形成监督事项并整合为若干类项目,横向以重点监督事项为维度,对涉及的责任部门、司局全覆盖,明确各单位主从配合、相互协调关系,及时跟进查找薄弱环节;纵向以责任单位为维度,通过承担任务“一揽子”监督检查,整体评价重点监督事项落实情况。

  “在这个过程中,监督内容不再大而化之,而是聚焦重点并被不断具体化。比如针对拉闸限电现象,部门履职过程中哪些方面还需要加强?煤炭保供稳价方面,部门是否发挥了应有作用?我们会研究这些问题,并通过约谈、下发监督提醒函等方式予以督促提醒。”张东升告诉记者,“以项目看单位”和“以单位看项目”相结合,既可以让监督更聚焦,又便于集中力量,保证派驻机构更好履行政治监督责任。

  听“真声音”看“活情况”,实地调研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今年3月,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干部陈凯接到一项任务——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同前往贵州省黔东南州、黔南州等地,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嵌入式调研监督。

  如何判断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了“最后一公里”?“走出去”,是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给出的答案。自去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先后派员随驻在部门一同参加长江经济带发展、集成电路项目、“两高”项目、东北振兴等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在实地走访中掌握驻在部门履职“活情况”,发挥督促推动与撑腰支持的双重作用。

  出发前,组里参与过调研监督的同志告诉陈凯,问题导向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去年通过调研了解到,有的省份存在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不统一、举措虚多实少、时限不合理等问题,还有的仅关注自身问题,没有对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在废旧矿区、煤矿废水治理工程、有色金属冶炼现场勘察时,调研组不但会听取口头汇报、观看样板展示、检查预定点位,还会随时提出“附加题”,要求前往可能存在问题的点位,当场取样检测水质,检验整改效果。陈凯将发现的问题与地方反映的工作难点一一记录下来,以便向有关部门反馈。

  陈凯外出调研时,组里干部卓宏接到一通电话,沿江某省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络员通报,近期该省组织沿江各市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开展了一次学习交流,并向卓宏详细介绍了监督中掌握的最新情况。

  “省级纪检监察机构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监督不平衡、不充分,是我们此前在调研中发现的另一个问题。”卓宏告诉记者,为此,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请示报告,建议督促沿江11省(市)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政治监督,并牵头建立了驻省级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络员制度。在联动监督机制下,监督力量在协同联动中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监督效能有效提升。

  强化监督检查、推进综合施治,多措并举压实被监督单位政治责任

  眼下,我国夏粮收购已全面展开,各地优化为农服务,进一步加强粮食收储安全。据了解,主产区累计收购小麦超过4000万吨,收购进度过半,明显快于往年。

  “我们督促国家粮储局加强市场监测和预期管理,强化收购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压价收购、克扣斤两、囤积居奇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粮农利益。”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立锋介绍,今年以来,推动国家粮储局处置涉粮收购问题线索587件,协调兑现农民粮款1700余万元。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把粮食安全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压实监管主体政治责任,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确保端稳端牢中国饭碗。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该纪检监察组与国家粮储局党组加强沟通衔接,建立了沟通会商、问题线索移交、定期通报情况等工作机制。“聚焦涉粮问题线索移交,紧盯重点案件跟进监督,重要线索我们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各地纪委监委处理,有力推动执法督查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刘立锋说。

  中储粮某直属库中央储备粮轮换“以陈顶新”案就是该纪检监察组重点监督的一个典型案例。2021年9月,组里通过与国家粮储局的信息共享机制了解到相关问题线索,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并督促垂管局纪检监察组配合地方纪委监委查办案件。

  经核查,该直属库轮入的4000余吨稻谷系由外省中储粮直属库轮出,直接运送至该库作为2021年中央储备稻谷入库。目前,7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违纪违法已被留置。截至6月底,各级粮储部门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458例,罚款1596.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3.64万元。

  边查边改边治,该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调研及案件查处情况,系统梳理当前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情况和粮食购销系统12个方面问题的特点和表现形式,深入分析粮食监管体制机制漏洞,督促国家粮储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调研市场主体违规违法、储备管理体制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信息化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制度10件。

  “继续推动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粮储局加快研究制定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方案,拿出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为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制度保障。”刘立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