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集采结果更有效惠及群众
访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专家组组长章明
制图:李芸
近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高血压患者李先生听到一个好消息——第七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自己长期服用的硝苯地平控释片降价58%,用药负担大幅减轻。
据了解,本次集采共成功采购60种药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共涉及31个治疗类别。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在此前开展的六批集采中,已有234种药品完成采购,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采购总额的30%,节约医疗费用达2600亿元以上。
“我们到青海、海南等地调研时,患者普遍反映,糖尿病、高血压等常用药降价后,原本吃不起药的群众都吃上了又便宜又好的药,就医体验有了很大改善。”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专家组组长章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此次中标的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为例,每粒从平均108元下降到平均18元,意味着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
看得见的变化,源自“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民生承诺。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基本上实现了上述目标。”章明告诉记者,与前几批集采相比,第七批集采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比如在强化供应保障方面进行机制调整,引入“一省双供”备供保障供应模式;更加注重合理用药,要求抗生素带量比例较普通药品带量比例降低10%;政策协同持续深化;强调建立完善信用评价制度等。
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层面,药品集采同样产生了巨大影响。“实际上就是要根除带金销售,集采的覆盖面越广,这一目标就会越早实现。”章明说,“药品价格降了这么多,但降的并不是企业的生产成本或合理利润,而是以往不合理流通渠道产生的费用,可以说药价中很大一部分水分已经被挤掉了。”
关注第七批集采情况时,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刘莹发现,多数企业都在综合考量自身能力和生产任务量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对合理的报价,“带量集采替企业打通了市场‘直通车’,让药品可以直接进入医院,省去了原本的公关费用。而这趟‘直通车’是放在明面上的,大家可以公平竞争,这是从根子上解决回扣问题的办法。”
刘莹告诉记者,药品集采对医院用药有着类似风向标的作用,“在医疗端,药品目录的80%都是非进口药品,如何保证这些药品有一个整体的质量评价标准,医院是很难把控的。但集采药品有严格的规则设置,首先要通过一致性评价,有了这个门槛,也相当于对我们的药品目录进行了再优化。”
章明认为,药品集采实际落地过程中,激励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结余留用政策,有助于更好调动医务工作者积极性:“实质上就是用‘国家发红包’代替‘企业给回扣’,进一步消除药品流通中的灰色空间。目前第二、三批结余留用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发放到了各个医疗机构,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个政策在医院管理者和医生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政策的落实落地离不开强有力监督。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一对一访谈、专项调研监督“回头看”、舆情监测等方式,督促国家医保局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集采结果更有效地惠及广大群众。
“通过督促主责部门密切监测中选产品进院情况、采购和使用情况、及时回款情况等,提升监测精准性,将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行为纳入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营造风清气正的行医环境。”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采启动前还会开展廉政谈话,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提醒。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公开采购流程,畅通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展望药品集采未来发展方向,章明表示,应当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继续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这个过程,也是促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