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局党委充分认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2021年8月10日下午,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8月11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即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3个月来,局党委书记、局长先后主持召开4次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和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项议题25个,推动整改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整改落实强大合力。局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剖析,找准症结,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准”“细”“实”的标准,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层层传导压力,环环落实责任。局党委书记主动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整改第一责任人,立足实际细化分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
(三)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按期高质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局党委书记亲自负责巡察整改相关任务的协调推进,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不定期召集相关整改责任人,进行问题汇总和形势分析,逐项审核把关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质量,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形成实效。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监督,盯紧关键少数、聚焦重点任务、突出政治监督,全程跟进掌握巡察整改进度和质量,及时督促提醒,有效传导责任压力。
(四)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委坚持从三个层次来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责任追究作为整改的重要举措,班子成员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36人次,局机关纪委对相关人员实施谈话提醒3人次。二是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并全面自查,并采取必要措施挽回损失、减少影响,追回重复报销差旅费(伙食补助);三是加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共修订完善制度17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政治建设不严不实,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关于“思想政治学习重形不重效”问题。
(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理论学习传达多,结合实际部署少。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结合本局今年重点工作,参照市委宣传部部署要点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化学习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推动局党委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局党委严格按照《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委“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紧密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应急救援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四是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批示指示精神和有关论述汇编印发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学习记录多而全,学习交流少而空。
整改情况:一是各中心组成员重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针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个人学习交流发言材料、心得体会抄袭网文的现象”情况,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自查,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深刻反省,杜绝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各党支部利用党员大会、支委会重申政治理论学习要求,督促党员在学习交流要紧贴学习内容勤于思考,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悟思想悟原理,严禁抄袭网文,讲空话、大话。四是2021年11月3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全体党务工作者上课,重点培训如何开好党小组会、如何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如何规范记录等,20多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学习,收到学习体会14篇。
(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专题学习教育做表面文章。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湛应急督〔2021〕12号(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和湛应急督〔2021〕13号(深入学习贯彻训词精神工作)。二是认真梳理2019年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专题学习中未完成事项,查漏补缺。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善言不善行”问题。
(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2021年5月27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之后,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推进工作。二是发出工作提醒函。6月24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的提醒函》,提醒推进工作较缓慢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工作。三是召开工作督导会。8月13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通报我市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参保情况,要求与会单位把握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四是印发工作推进通知。8月18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工作的通知》。五是开展行业自查。针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中可能存在的工作问题,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工作要求,要求安全责任险有关行业单位和保险行业协会全面开展自查。六是开展走访督促。9月中旬,分管局领导带队走访了参保进度滞后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农业农村局三个部门,上门督促持续推进参保工作。七是到2021年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行业领域参保率均达100%,金属冶炼行业参保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达60%以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生产行业领域参保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达40%以上。
(5)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推动机构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后,国家和省两级城市消防职能与森林消防职能并未整合,由于城市消防与森林消防机制不同,因此我市城市消防职能与森林消防职能也未整合。2021年8月12日,我局主动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接,就加强合作进行交流研讨,达成合作共识,日后将通过加强日常互学、共训、共练、共战,促进森林消防和城市消防两支队伍协同合作。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下属事业单位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17日,市宣教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与湛江市全民应急安全培训有限公司就终止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进行协商。8月25日湛江市全民应急安全培训有限公司搬出赤坎区寸金路47号(湛江农垦第一机械厂综合楼)房屋。二是9月8日,分管局领导组织市宣教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等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
(6)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重大民生工程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三大通信运营商和铁塔湛江市分公司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市级远程救援指挥系统(市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恢复开通项目工作。2021年11月15日复通和维护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顺利开标,确定了中标公司。现湛江市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复通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进入验收阶段。二是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定期会商研判森林防灭火形势,保持两部门通信畅顺,互通值班值守,共同处置林火卫星热点、森林火灾。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廉江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场项目还未完成立项工作。
整改情况:指导督促廉江市加快推进廉江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场(廉江市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用地调规(土地预审)工作。一是2021年8月下旬和9月上中旬,我局3次到廉江市指导督促廉江市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工作。二是9月26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分管局领导陪同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到廉江市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指导督促加快廉江市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起降点项目立项工作。三是10月14至16日,派出学习调研组赴惠州惠东学习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同时向省航空护林站汇报廉江市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起降点项目推进情况。四是指导廉江市开展征求南部战区和遂溪军用机场对此项目建设意见等工作。五是10月29日,廉江市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完成了立项工作,目前正进行征地工作。六是2022年2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将廉江此项目并入粤西(湛江)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一起规划建设。
(7)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对“黑加油点”常态化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9日,市安办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及雷州市安委办、徐闻县安委办发出《关于加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的提醒函》(湛安办函〔2021〕105号),要求加强对徐闻港路段、徐闻县城周边和雷州市207国道客路段“黑加油点”打击。二是9月17日,我局会同徐闻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徐闻港路段、徐闻县城周边巡查执法;11月9日,会同雷州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雷州市207国道客路段周边巡查执法。三是11月1日,制发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廉江市、吴川市开展了成品油整治工作督查。四是市发展和改革局、雷州市、徐闻县根据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的提醒函》的要求,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运输和经营行为。徐
3.关于“党委自身建设抓易不抓难”问题。
(8)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党委班子结构性问题协调解决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向市委报告局党委班子情况,争取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二是在市委的关心下,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我局核定副局长4名,目前实际配备副局长4名,副局长超职数配备问题已完成整改。
(9)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履行集体领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总书记讲话中汲取精神力量,通过开展“忆百年历史谱应急新篇”主题党日活动、党委中心组专题研讨、向“七一勋章”获得者学习等活动,进一步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班子凝聚力。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以有效监督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三是班子成员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履行集体领导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自我对照检查,相互之间进行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加压鼓劲、凝聚共识的目的。四是在应对台风“狮子山”“圆规”,处置9月6日广州发往海口货车车厢冒烟起火事故和处理琼州海峡北岸因恶劣天气停航滞留旅客车辆分流安置等工作中,班子成员精诚合作,密切协调配合,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10)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缺乏担当进取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重要训词精神,通过举办应急大讲堂、“应急管理30分钟”大讨论、班子成员撰写学习体会等活动,促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强负重前行、攻坚克难、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意识。二是局党委书记、局长在湛江应急政务群和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局长群推送《一个政党的“生命渠”因什么澎湃不止、川流不息》《干事担当是干部的职责和价值所在》等文章,时时事事提醒全体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进取精神。三是局党委严格按照《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委“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紧密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四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2021年11月25日,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模范和消防忠诚卫士表彰大会。六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9年省应急厅部署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该领导反复强调资金困难、场地不足、技术人才短缺等客观困难,导致该工作在全省滞后,被省厅要求作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联系,争取省厅的支持。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采购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系统及网络平台的维护工作,切实强化我局信息化维护能力。四是争取市财政支持,加强与市政数局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根据资金安排情况逐步完善智慧应急建设,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建设。五是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市领导肯定。
(1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畏难不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推进。二是在无建筑原设计图进行前期设计基础上,对办公场所的建筑地质情况和建筑尺寸反复核实,对主副楼布局不符合消防规范、办公用房结构性改造不符合建筑安全等问题,加强与设计单位、专家及住建部门沟通,依据相关规范、标准,修改完善办公场所装修修缮设计方案。三是9月22日完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主副楼装修修缮(含配套设备设施)工程图纸设计及工程项目经费预算,并于10月17日向市政府申报项目经费。四是主副楼装修修缮工程经费已向市财政提请纳入2022年财政经费预算,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1月批复同意所涉项目经费分两年安排资金。目前我局正按程序将主副楼装修修缮工程之装修修缮工程定稿资料送市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城中村居民生活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南柳中村新区、平乐渡口新村居民生活用电安全隐患进行现场调研,加强部门间沟通。二是印发了《湛江市城中村居民生活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湛安办〔2021〕10 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分工、隐患整治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并要求责任整改单位按照《湛江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相关规定,每季度填报重大隐患统计报表。三是每月到隐患整治现场进行督导,掌握整改最新进展,协调整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四是将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五是完成南柳中村新区居民生活用电隐患整改。六是完成平乐渡口新村居民生活用电隐患整改。
(二)对“管党治党不全不严,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乏力,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15日,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廉政警示教育会,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观看《不信东风唤不回》等3部警示教育片,用最熟悉的领域和身边人身边事身边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二是国庆前夕,9月18日局机关纪委组织召开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始终保持对理想信念的敬畏之心》廉政专题授课,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政商之鉴》教育警示片;9月20日市地震局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政商之鉴-魏宏广案警示录》和《特权之蚀-苏泽群案警示录》。三是10月21日,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委员就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局党委书记、局长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市应急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订购《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务指南》丛书。11月16日局机关纪委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组组长讲授监督执纪业务知识,局机关纪委书记讲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见表现形式》,集中学习《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务指南》之《如何做好初核》,集中观看视频讲座《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抬头”问题。
(1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6日,局机关纪委书记对市地震局和市宣教中心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市地震局和市宣教中心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9月8日,市地震局和市宣教中心两个单位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制发《关于加强教育监督从严从实改进文风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认真吸取两个单位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组织学习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之六文风》和《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照抄照搬”问题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1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作风散漫。。
整改情况:一是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加强对会风会纪情况的检查通报,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质效。二是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分管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局工作人员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重申上下班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强调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要求。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20年8月在广东省维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期间,省应急指挥中心对我市部分镇调度检查,发现镇一级标准化建设、值班值守纪律、视频系统接通率和市三防办对县镇检查督促指导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经排查发现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没有深入一线核实就认为三防指挥中心乡镇标准化建设已100%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实地督查。省应急指挥中心指出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2020年8月6至8日,派出5个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别赶赴全市11个县(市、区)121个乡镇(街道)实地检查整改工作,对全市121个乡镇(街道)检查全覆盖,督促指导问题整改。二是举一反三,视频巡检。2021年8月19日,我局通过视频系统对乡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巡检,全市121个乡镇(街道)中113个应急指挥中心布局整洁、线路畅通、设备正常;雷州市杨家镇等8个乡镇(街道)存在背景板过高,摄像机镜头不居中等问题。三是压实责任,限时整改。针对视频巡检发现8个乡镇(街道)的问题,发出《关于加快乡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督促乡镇(街道)深刻反思,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成整改。8个乡镇(街道)已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分管局领导召开会议,对相关科室人员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督促检查,按准军事化队伍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杜绝擅离职守和在岗不尽责现象。要加强设备和系统的全面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障视频音频系统高效有序运行,确保关键时刻联得上、通得好。五是加强管理,制定工作指引。
(15)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24日分管局领导对市宣教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市宣教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三是市宣教中心制定接听群众电话服务流程与规范,着重解决在接听电话中存在“态度冷、说不清”问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四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应急之声,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6)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工会账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工会中秋慰问品报销经费打入经办人个人账户”的问题进行自查,形成了情况说明。二是举一反三,对“工会报销经费附件不全”的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对审计指出的原市安监局工会账户余额未并入市应急管理局工会账户的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自查,形成了情况说明。四是制定了《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已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1年11月4日印发执行。五是9月27日,局工会主席组织工会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按制度办事。六是9月26日,局工会主席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7)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白条入账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0日,局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局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问题进行了分析,重新修订并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举一反三,对账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其它白条入账情况。三是经与湛江市携手志愿者协会沟通,已于10月19日补开发票入账。四是10月18日,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进行了学习,并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8)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支出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一是调阅该采购项目全部档案,经自查该项目当初验收时有项目验收报告且符合验收要求,但财务人员入帐时,认为采购资料过多,未将验收报告相关资料作为凭证。核查后立即将验收报告等佐证资料补充作为报销凭证。二是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需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针对巡察组反馈“没有验收合同”问题,主动与巡察组沟通,并补充情况说明。三是举一反三,对其他项目支出手续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四是2021年10月18日,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9)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三公”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的经费账目进行全面自查,共发现问题14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对“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局差旅费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对“参加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商讨会”的人员重复报销差旅费(伙食补助)情况,已追还多报款项,并存入单位基本账户。四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对报销差旅费票据进行全面自查。五是组织业务科室及承办人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提出工作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关于安全生产考核时重复报销餐饮费用情况,经与市委接待处沟通核实,市委接待处未接到市政府批示的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接待任务安排,以及无报销相关接待费用。我局已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七是2021年10月18日,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0)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食堂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食堂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重新修改完善了《局食堂采购管理制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出纳与后勤服务管理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分工;三是通过询价的方式,重新确定了局食堂采购食材服务供应商。四是原后勤组对2019年单位自行采购食堂用品费用相关手续进行了补充,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五是对调整分工后的财务及出纳人员进行了廉政教育。六是10月18日,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局2019-2020年相关资产进行了初步清查自查。二是2021年11月已邀请回收公司对2019年清查的原安监局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三是修改完善了《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2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资产闲置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市宣教中心新办公场所修缮改造工程于2021年9月中旬完成;9月30日,市宣教中心完成整体搬迁安装工作。二是11月3日,市宣教中心安全生产知识理论考试点通过专家验收并启用;11月8日,市宣教中心低压电工实操考场通过专家验收并启用。三是11月2日,分管局领导对市宣教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依法行政落实不力”问题。
(2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行政执法简单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参加省安委办举办的专题讲座,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是9月10日,邀请法律顾问为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宣贯培训。三是9月10日,分管局领导组织危化科、执法科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是分管局领导对监管执法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五是相关监管执法人员对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问题,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2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行政处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日、10日,分别组织全体执法人参加省安委办举办的新安法学习专题讲座。二是9月22日,分管局领导对监管执法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三是10月11日至12日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培训,学习了《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评定标准》等相关内容;四是相关监管执法人员对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问题,形成个人剖析材料。五是9月至11月期间,执法科开展行政处罚7宗,全部按要求加强执法文书审核;对违法案件处罚充分发挥集体讨论的作用;加强案件内容的审查把关。
(25)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存在虚假执法,字面执法的嫌疑。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0日,分管局领导组织危化科、执法科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二是9月10日,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处罚法》宣贯培训。三是危化科、执法科组织对巡察组反馈的情况进行核查,分管局领导对危化科、执法科的科长及相关监管执法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四是相关监管执法人员对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问题,结合谈话提醒内容和工作实际情况,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三)对“组织建设不温不火,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6)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对下属单位党建压力传导递减,上热下冷。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8月17日,局党委2021年第15次会议,研究确定市地震局分管局领导。二是市地震局党支部对“市地震台网中心2017年有三位同志申请入党,直到2020年7月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作出情况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9月7日,市地震局党支部组织党章制度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各党支部、党小组对党内组织生活记录开展自查,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五是结合局机关党委开展的“深化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六是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专职副书记培训班,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扩展工作思路。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7)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2021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二是会前,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严格把关,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会上,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部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2019、2020年大段相同,特别是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部分几乎一样”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28)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干部队伍“老龄化”趋势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2021年广东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新招录3名公务员。二是主动向市委提交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班子建设情况报告》。三是搭建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青年党员先锋队平台。四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应急管理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业务能力。
(29)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中青年干部断档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吸收各支部4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组建湛江市应急管理局青年党员先锋队,提供“争先锋、做表率”的一线实践机会,激励青年党员在实践中提高综合素质,快速成长。二是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局机关年轻干部在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精神面貌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存在的不足,建立年轻干部信息库,为下一步培养使用提供依据。三是目前我局已有5名副科级实职干部和5名四级主任科员任副科职(级)时间超过2年。
(30)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2021年广东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招录3名新公务员,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对现有干部的应急管理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三是市地震局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地震专业知识水平。
(31)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专业化应急队伍急缺。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委编办报送了《关于申请使用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用于公开招聘应急辅助人员的函》,计划公开招聘4名后勤服务人员进行专职值班值守。二是市地震局安排局机关干部参与台网中心24小时正常值班,充实值班力量。对值班人员进行值班培训,提高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4.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32)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9月1日局党委2021年第19次会议,局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立行立改。9月1日局党委2021年第19次会议研究确定拟晋升三级调研员人选考察对象。相关党委班子成员作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9月7日,局人事教育科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文件,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四是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干部延伸考察工作方案》,组建干部考察组,到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对没有延伸考察的干部,补充延伸考察了解情况。五是分管局领导对人事教育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在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对某同志涉嫌以虚假工作经历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开展核查。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局机关纪委根据核查情况对某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函告发证机关相关情况。
5.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33)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抓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楼梯间宣传栏党徽使用不规范的宣传栏立即予以更换。对微信公众号报道信息错误进行订正。二是9月22日,局党委2021年第22次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三是9月27日,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9月10日,分管局领导针对“2019年、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计划除个别数据外其他内容几乎一样”问题与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表态。五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台账归档整理,梳理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资料,重新制作《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和《湛江市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工作制度》2份文件并存档。六是制定《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关对外信息。
(四)对“巡察整改不痛不痒,推动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整改措施治标不治本”问题。
(34)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整改措施治标不治本。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27日,分管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基础科全体人员及相关具体责任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二是9月1日,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安委办举办的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专题讲座活动;9月8日,分管局领导再次组织安全基础科和市宣教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9月10日,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处罚法》宣贯培训,讲解了执法程序、执法要求等内容;通过各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三是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学习《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重温《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四是对2021年以来开具的执法文书逐份进行自查,确保做到闭环管理。五是对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全面自查。
2. 关于“整改落实重上不重下”问题。
(35)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对巡察原市安监局和市地震局反馈的问题,只重视机关的整改而忽视了对下属单位的延伸整改,对机关存在的问题在下属单位没有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导致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仍然存在,市防震技术服务中心尤为明显。下属宣教中心和地震局虽然已经过巡察,但对有的问题仍然不自省不在意。
整改情况:市地震局组织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加强对防震技术服务中心财务的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严格按照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业务和车辆使用规定。
市宣教中心组织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自2018年市委巡察后,市宣教中心坚持按要求整改相关问题。一是市局和市宣教中心干部职工清退非双休日监考费。2019年1月14日清退完毕,且同年4月已上交国库。此后市宣教中心工作人员监考从未发放监考费,只有外聘的实操考评员和专家需要支付劳务费。二是完善市宣教中心财务管理、行政性事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抓住巡察反馈出问题和不足的契机,严格按照党政机关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三是办公经费的规范使用、接待经费报销、货物出入库、经费使用审批项目及权限、专项资金管理等条目,今后将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支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其他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持续强化整改,不断提高成果运用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后续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不懈地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按整改计划完成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的8个事项,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久久为功。对正在推进的1个事项,按照既定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跟踪督办,不松劲、不减压,力争尽快完成巡察整改事项“清零”。
(二)强化成果转化,奋力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通过本轮政治巡察,局党委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坚强有力。接下来,局党委将始终坚持“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统筹好结合好,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务实重行、奋发有为,把巡察成效转化为应急管理工作助推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2813932,2813931;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yjwrmfw2020@126.com。
中共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