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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湛巡办 发布时间:2022-07-06 10:4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自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巡察整改

我局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最严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果断的举措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迅速研究部署,坚决扛起主体责任。2021年8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局党组表态“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2021年8月20日,召开局党组第十六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任务。2021年8月27日,召开局党组第十七次(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研究并通过《中共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决对照巡察整改要求,逐一突破、全面攻坚,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推动整改。一是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注重统筹协调。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并审批整改工作方案,做到了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动认领问题清单,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细化整改举措,抓紧抓实整改落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门别类,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整改长效化。在落实问题整改的同时,我局非常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一批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先后建立《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试行)》等,共建立制度35项并编印成了《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汇编》。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聚焦问题、细化措施,推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

我局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敷衍应付”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学习普遍浮在表面结合实际推动工作不多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政治学习强化班子作为意识,提高主动谋划工作的能力。二是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专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专题发言人等,为每名党组成员征订了一本《党组中心组学习笔记》,进一步规范党组成员学习笔录。三是完善《中共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局定期更新跟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0年11月印发至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均没有组织学习,未能用法规武装思想、指导实践问题”。一是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力度。我局立行立改,立即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深入开展学习。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教授专题培训《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保障法的相关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竞赛。2021年11月19日,组织10个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40名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开展了一次《退役军人保障法》知识竞赛,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多措并举深入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互联网+”行动,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栏,坚持每周定期更新内容,同时设置《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栏并充分利用LED屏滚动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针对“近两年的党组会议记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会议记录,记录人为同一人却出现多种笔迹;还存在缺席人员签到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言的现象问题”。我局立行立改,挑选指定1名同志专职记录党组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情况。

2.关于“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对退役军人培训工作不重视,把责任推给下级,不跟踪不落实问题”。一是加强指导,压实责任。2021年9月3日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科学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并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平安广东建设考评”内容。二是联合湛江市海事局、广东海洋大学在全省创新开展退役军人“浪花计划”船员职业技能培训班。三是立足需求,通过线下+线上培训模式,提高全员适应性参训率。目前,全市已完成2021年度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工作。

针对“不检查不落实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工作问题。”一是迅速行动,深入排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针对反馈问题,迅速排查各县(市、区)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光荣牌补挂工作。二是聚集力量,紧跟进度。市退役军人服务中成立攻坚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跟踪指导各县(市、区)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补挂退役军人光荣牌。三是举一反三,形成常态。建立常态化悬挂光荣牌工作机制。在每年退役回来的退役军人,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上门悬挂光荣牌。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结合单位主责主业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方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及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还不完善问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不够透彻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我局将意识形态学习列入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议题,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三是局分管领导主动参加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2021年9月24日,分管意识形态副局长参加了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

针对“机关部分干部及下属站所、中心负责人对意识形态不知晓不理解,在日常工作中未能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通过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二是加大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学习情况的督查力度。建立通报制度,每月由局办公室统计上月所有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情况并全局通报。三是规范意识形态宣传管理。制定《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加强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的管理,完善新媒体阵地,引导党员同各种不良现象和错误思想作斗争。四是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内容。是组织开展保密工作培训。

4.关于“不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我局完善了《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议程序严格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的程序进行。

(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5.关于“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缺位”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压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党组成员、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局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半年研究一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三是立行立改,对照反馈中指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科学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强化党纪、政纪、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不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局机关纪委在整治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的问题上不够有力,特别是局下属单位在加强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上比较松懈,做老好人问题”。一是完善《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制度》。二是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暗访,并每月通报一次全局干部职工上班情况。三是把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针对“下属单位军供站领导办公用房面积为40㎡,超标22㎡问题”。一是责令下属事业单位军供站立行立改。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局办公用房开展核查。我局印发了《关于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通过自查和实地测量检查两种方式,全面清查局机关及7个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情况。

(三)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7.关于“干部推荐考察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组织负责人事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选派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公务员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干部人事业务水平,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及流程。二是规范干部考察程序。修订完善《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8.关于“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严格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对2019年、2020年提拔或晋升的13名干部未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情况,我局立行立改,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13名干部出具廉政鉴定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在干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上补充“双签字”。

9.关于“执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对2019年以来提拔或晋升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重新严格审核,全面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信息认定有误的及时予以纠正,对确实存在材料缺失情况的,及时进行收集补充。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对不符合任职资格人员进行复议。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

10.关于“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我局立行立改,组织负责人事工作人员向市委组织部请教学习,严格执行“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第二天起算”的规定。2021年9月,局机关职级晋升7名干部和提拔下属事业单位3名干部,在公示环节,严格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列明公示对象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现任职务等情况,做到了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2天起算。

(四)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政府采购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1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购买办公用品审批不严,未能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未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近两年12万元的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发放均由采购员一人负责,采购行为随意性大,未列明使用人,监管缺位问题”。一是建立《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出入库流程,强化采购、验收、发放环节的监管;二是完善购买办公用品审批程序,制定购买办公用品登记表,要求各科室于每月月初向办公室报送《申请办公用品清单》,采购人员根据需求进行统一采购;三是成立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发放办公用品。

针对“违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工作人员占会议人数的21%,会议费开支突破单位预算标准,会议违规提供水果,挪用退役安置安排补助金支出会议费问题”。一是责令财务人员和相关科室针对会议费开支突破预算标准作出情况说明,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了严厉批评。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2021年以来会议费支出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立即要求整改,确保会议费用严格按照标准支出。三是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11月18日,我局举办2021年度财务知识培训班,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专题学习了《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针对“2019年3名人员参加省培训,培训地点在惠州市皇冠酒店,报销车费中有广州南到汕尾的高铁票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人员和财务人员分别对差旅费报销作出说明,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提醒批评。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标准。严格要求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旅差管理有关规定,严把旅差报销关口,进一步规范差旅报销程序,坚决防止不规范现象发生。

12.关于“公车维修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下属单位市军用供应站不执行事前审批制度,车辆维修费报销不规范,未在定点维修点维修、未注明维修项目和车牌号共报销费用9.6万元,存在私车公养的风险问题”。一是要求市军用供应站针对本单位公车维修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反省并向局党组作出情况说明,局党组对市军用供应站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指导市军用供应站制定《车辆管理、维修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三是开展一次公车维修支出情况清查。2021年9月底,全面清查局机关及7个下属事业单位公车维修支出情况清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四是规范车辆调度和使用。制定《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要求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五是把严车辆管理和维修关口。目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都指定专人管理公务车,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严格按照要求在市财政局指定的企业维修保养。

13.关于“不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2019至2020年党组会议讨论研究采购工作,会议记录只有会议结果,没有记录决策过程,无法体现采购决策过程问题”。一是规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指定采购领导小组1名成员专门做好采购会议记录,写明会议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员,详细记录发言决议具体情况。二是执行采购会议记实制。2021年9月以来,我局采购会议均拍照记录,并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全过程。三是提高采购会议记录抄写效率。明确要求采购会议记录必须在会议第二天交采购领导小组组长把关后,由组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并及时做好归档管理。

针对“违反工程采购管理流程,2019年9月的415、416房零星修缮工程未经事前经费预算审批,直接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先付费再竣工验收;一楼大厅、401、402、404等办公室零星修缮工程不签订施工合同直接施工,施工完成后未组织验收,直接支付工程款问题。”一是对负责2019年零星修缮工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工程款支付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日常监督,明确工程款划拨流程,规范工程款使用。三是及时完善《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增加了关于“零星修缮工程”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了采购程序。

针对“2020年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改造工程(预算金额452863.03元),选定三家公司报价,三家公司的报价书均未署名且未签字盖章,属于无效报价文书,但该中心仍认可三家公司报价,由耀华公司中标问题。”一是责令军休中心对2020年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改造工程(预算金额452863.03元)作出情况说明,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照采购有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并严厉批评了军休中心主要负责人。二是要求选定的三家建筑公司补齐报价手续,确保有效性。三是组织军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采购业务水平。

14.关于“直接指定商家进行采购”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2019年,购买5000箱芦荟爽、菠萝汁饮料品慰问,未进行“三家比”,直接向广东鹰峰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采购价明显高于市场价10%,浪费财政资金1.5万元问题”。一是责令相关负责科室对2019年购买5000箱“芦荟爽、菠萝汁”饮料品作出说明,报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进一步核实,并对相关科室负责人严厉批评。二是专门成立了采购核查小组,深入市场、超市调查“芦荟爽、菠萝汁”饮料的价格。经核查发现,市面芦荟爽、菠萝汁饮料32元/箱,我局当时购买价格30元/箱。三是结合我局采购实际,完善《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增加关于“货比三家”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采购程序。

针对“近三年湛江市军用供应站4个工程项目采购以及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一是责令军用供应站对近三年的4个工程项目,均指定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和三个项目的中标单位均是某公司作出情况说明,对市军用供应站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二是要求市军用供应站要吸取教训,在今后项目采购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确保项目采购公开、公正、公平。

15.关于“采购程序走暗箱操作”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深入检讨,自我反省。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分管领导在会上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自我反省。二是组织人员就巡察反馈“采购程序走暗箱操作”问题,向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请教学习并深入整改。三是及时咨询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入核实了解2019年、2020年项目采购情况,要求该公司对采购具体项目逐项作出情况说明。四是完善《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增加关于“招标投标、采购过程市场调研”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细化采购程序。五是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采购项目已经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全面委托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购。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全程监督项目采购落实情况。

(五)对党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整改。

16.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建工作方案》,着重从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抓细抓实全局党建工作,确保全面规范提质。二是完善《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利用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组织党员干部分别前往寸金桥公园烈士陵园和狮子岭烈士陵园开展祭奠先烈活动,通过缅怀先烈,提升党性修养。在七一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东海岛和硇洲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党(总)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四是抓实党员学习教育。编印《党员学习笔记本》1200本,及时印发《“三会一课”学习要点》,督促各党(总)支部认真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目前,已经向各党(总)支部印发《“三会一课”学习要点》11期。五是加强支部学习情况的督促指导。重点指导规范各党(总)支部召开会议的时间、议程、议题、出席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等。深入排查会议重复签名、会议代签名、会议缺席人员随意涂改等情况,责令相关党(总)支部及时改正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六是规范会议记录。要求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部指定1名人员专门负责会议记录,不得随意改变。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现场批评,挂牌跟踪整改。

17.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组织各党(总)支部认真学习《湛江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湛江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二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2021年10月19日,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重点培训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三会一课等党务知识。三是局机关党委针对“2019年11月,第一党支部讨论研究第一支部委员会选举事宜时,违反《党章》规定,让预备党员进行表决同意选举事宜。”进行严格批评。

18.关于“党员民主评议不严肃,走过场”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加大民主评议党员的督促指导力度。对2019年以来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雷同的两名同志,责令机关第二支部立即整改,要求相关人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并重新填写完善个人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二是举一反三,完善《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时,严格要求党员本人必须亲笔填写,坚决杜绝出现代写、抄袭等不规范问题。

(六)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4月提出对到期需续租的物业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完成时限为‘2020年8月30日’,至今超期9个月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下属事业单位市复退军人接待站已经按照要求,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正在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针对“军供站20多间在租物业仍继续按原合同执行,未公开挂网招租问题”。目前,市军供站20多间物业暂缓招租。

针对“2020年12月霞山军休所与原承租方直接签订合同出租物业,租金明显低于附近铺面租金问题”。霞山军休所原计划待铺面租期满期后,将改造为军休干部活动场所,进一步丰富军休干部老年生活。但是,在整改期间,我局收到《湛江市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新产业集团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40号)、《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湛财资〔2021〕55号),要求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需在规定时间移交湛江市新产业集团管理。目前,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霞山军休所已经按照要求,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正在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三、其他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118690/3118691;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50号;电子邮箱:zjtyjrswj@163.com。 

中共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