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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湛巡办 发布时间:2022-07-06 10:4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湛江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6日,巡察组向中共湛江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四级调研员和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综合科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聚焦问题短板,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室务会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专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一项一项整改,一项一项落实。定期向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以整改时限倒逼整改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结合实际工作,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自觉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同党史学习教育、营商环境整治提升、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推动更宽领域对外开放、做好涉外疫情防控、防范化解涉外领域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新建市委外办任前谈话制度等40多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良好局面,推动外事工作创新提质发展。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差”问题的整改

1.对“主动作为意识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指导工作。室务会等重要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中青年党员集中学习活动等加强学习,努力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切实增强主动作为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中青年党员干部“每周一学”学习活动,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引导党员干部学史力行,切实增强主动作为意识。以我办中青年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主体,成立外事先锋队,与市人才办联合建立我市首个外语人才库,结合涉外疫情防控、重点项目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策划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逐步推广中外文相关标识,进一步优化外籍人士在湛工作、生活便利化环境,提升湛江国际化水平。

三是全力服务重点外资项目建设。组建专业翻译团队为巴斯夫项目提供高质量翻译服务,截至目前,参与巴斯夫项目各类会议、调研活动并提供现场翻译口译服务40多场次,参与有关文稿资料翻译校对10多篇次,协助巴斯夫高层5次拜会省领导商讨项目推进工作。积极为企业邀请外国人来华解释答疑,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缩短办理时限,为巴斯夫等企业邀请外国人来华开通“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力推动了巴斯夫等重大项目建设进程。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办领导带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开展调研,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完成了“在湛外国人管理服务”“APEC商务旅行卡推广使用”“发挥外事优势助力外向型企业发展”等专题调研,为疫情常态化阶段更加精准服务企业发展打牢基础、提供依据。

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服务基层发展。为更好服务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外事联络员工作制度,选派业务骨干对口联络各县(市、区),指导基层部门做好外事工作,主动服务产业园区及重点涉外企业,切实推动外事工作前移,扎根一线,服务基层。深入廉江、吴川、坡头、麻章等地涉外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难题。

六是做好常态化涉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强涉外疫情防控指导,积极处理在湛外国人涉疫情诉求,修订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申办指南”,稳妥推进在湛外籍人士疫苗接种工作,做到“愿接尽接”。 

2.对“整合外事资源能力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省外办、各国驻穗领团的密切联系,通过高层次交往推动多领域合作。2021年,省外办多名领导到湛江调研指导,21国22名外国驻穗领馆官员访湛,是近年访湛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驻穗领事代表团。加强与乌克兰、韩国、赞比亚等驻穗领馆友好往来,促进现代农业、石化、港口和渔业养殖等方面的对外合作。 

二是加强对外工作统筹协调,加快思想和职能转变,在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市委外办牵头协调和归口管理作用,在涉外疫情防控、重大涉外活动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协调将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等内容纳入湛江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外交部外交经济信息及时转市商务、投促、工信、科技等部门参阅,努力提升“谋外事、统外事”水平,加快构建大外事工作格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会议2次,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  

三是加强友城和民间外交工作,拓宽对外交往渠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制定我市相关工作方案,推动友城工作增量提质、民间外交工作向前发展,推动经贸、农业、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我市与波兰西滨海省什切青市在海洋高新技术研发、港口业务等领域的合作。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利用友城、友协和驻穗领馆平台以及驻穗领团粤西行等重要外事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联系,推动搭建全媒体外宣平台,努力讲好湛江故事,提升湛江国际影响力。

3.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范畴,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等材料的重要内容。

二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并体现在每年年度工作报告中。

三是坚持业务、思想两手抓,利用我办机关党员中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班和外事业务讲座等加强集中研究学习,打造富有外办特色的学习品牌,2021年,开展中青年党员集中学习活动16次,外事业务讲座6次。

四是建立学习强国APP相应的推进制度、考核制度和通报制度,在全办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2021年,全办人均积分提升了8000多分。

五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信息推送,丰富对外发布内容,积极讲好湛江故事,传播湛江好声音。

六是强化意识形态教育,整理完善了有关教育材料汇编,制定了相关工作预案,进一步提升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水平。

(二)对“学习不深入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领学督学,发挥“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2021年,办领导带头讲授专题党课4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开展中青年党员集中学习活动16次。

二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做到常学常新,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三是抓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了《市委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提升中心组学习成效。

四是增强“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成效,组织开展我办中青年党员集中学习活动16次,外出现场教学4次,有效增强了学习成效。

2.对“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列出抽查时间表加强督促检查。

二是实现“三会一课”规范化记录,党支部和党小组均指定专人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2021年,召开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9次,党小组会议20多次,均做到规范化记录。

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下发《关于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的通知》,加强对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务知识、“三会一课”记录等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党支部工作效能。今年来,派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有关党务培训2人次,办机关党委开展支部业务培训4次。 

四是严格“三会一课”督查考核,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抽查,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了《市委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原则上由室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讨论决策。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达到参会人数要求才能召开室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会议,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相关程序,落实酝酿准备、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等过程,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室务会讨论决定。

(四)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内部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1.对“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我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扎实开展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今年来,办领导带头开展讲廉政党课4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到我办讲授廉政专题课,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政商之鉴》等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纪律意识,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市委外办干部任前谈话制度,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对“经费预算未经事前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预算支出5万元以上必须提交室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物资采购预算审批申请流程,物资采购前使用科室需提出书面申请,分(协)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提交财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三是预算申请单新增了财务审核栏,强化财务业务把关作用。

3.对“物资采购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物资采购制度,建立了双采购员机制,外出采购做到两人同行。

二是强化物资采购经费使用情况和采购过程的全程监督,建立健全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外事礼品入库管理制度,建立双人验收入库机制,加强物资监管使用。

三是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项目,严格执行《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在电子卖场统一采购。

4.对“没有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室务会研究决定对违规发放的通讯费予以清退,并下发《关于清退2018年1—9月通讯的通知》,2021年9月23日,我办按市财政局要求将需清退的通讯费按存量资金上缴至市财政局专户。               

二是班子成员深入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领导带头在9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剖析。

三是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的没有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问题以及组织人事、物资采购、国有资产、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由分管领导对综合科相关负责同志开展谈话谈心,进行提醒注意,促进工作提升。

四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人员对我办近五年的津补贴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门。

5.对“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和华侨大厦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争取财政资金更换电梯,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物业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华侨大厦新更换两台客梯,于2021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另外一台货梯已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原则上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不再持有经营性资产,我办召开室务会研究同意华侨大厦5960平方米的房屋、1部电梯和两个下属企业移交市国资委。目前,已完成资产移交协议书签订。

(五)对“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对“对干部任前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室务会研究明确了有关干部继续试用问题。

二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工作,注重谈话调研了解,多层面深入谈话,突出对推荐人选政治修养、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及干部“八小时外”朋友圈、生活圈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同时建立了干部考察全程纪实表,通过流程化、规范化管理,把好干部任前考察关。

三是加强干部任前审查,对干部档案、廉洁自律情况、信访举报等做到必核,并同步征求派驻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2.对“存在临时动议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是班子成员深入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领导带头在9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剖析。

三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没有经会前酝酿沟通的事项一律不上室务会讨论。

四是对涉及干部任免或职级晋升事项,严格遵守研判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集体研究、任前公示、试用任命等规定程序。机关纪委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提醒。

3.对“推荐考察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提升业务素质能力。

二是针对本次巡察指出的不规范问题,组织人员对近五年干部选拨任用相关纪实材料进行了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查漏补缺。

三是研究制定了《市委外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市委外办干部考察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规范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流程。

4.对“讨论任免事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

二是班子成员深入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领导带头在9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剖析。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在讨论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四是巡察期间,根据组织部门口头反馈意见,已明确四级调研员不作为班子成员,不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5.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汇编了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人事有关规章制度发放全办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

二是制定了《市委外办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细则》,细化回避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个人事项的主动全程回避。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凡讨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问题时,均邀请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会议。

(六)对“对审计等监督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对“对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长达2年半时间没有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查阅会计档案理顺房产权属问题。由于6套房产属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三十多年前会计帐目,而且当时电脑记帐尚未普及,均为手工记帐,给查阅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我办及时组织人员翻阅会计档案,一一核对查证,至2019年6月初步理顺6套房产为我办多年未出售的房产。

二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房产审计。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2019年7月,我办委托湛江市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6套房产进行专项审计,2020年6月19日会计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是着手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经湛江市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确定6套房产全部归属市委外办后,及时组织人员了解产权变更流程,收集相关材料,着手办理房产变更手续。但由于时间跨度大,收集有关资料较为困难,加上需协调中国旅行社,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较为复杂,办理进度比较缓慢。

四是配合做好房产移交划转工作。2021年上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原则上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不再持有经营性资产,房产变更手续遂暂停。2021年12月,召开室务会议研究讨论,原则通过我办华侨大厦面积为5960平方米的房产(含巡察反馈指出的6套房产)、1部电梯以及两个下属企业移交市国资委,目前已签订移交协议书。

2.对“对审计提出的固定资产购买不执行事前申请的问题边改边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采购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了《市委外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市委外办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采购长效机制。

二是规范固定资产采购事前申请审批流程,启用新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严格履行科室申请和主管领导审批手续。

三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标准采购固定资产,2021年来,采购的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等固定资产均符合有关程序和标准。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81595;邮政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委外办综合科;电子邮箱:rmk3181570@163.com。

中共湛江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