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的部署,2021年3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巡察。8月10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6个方面25个存在问题,已经认真进行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等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
(1)坚持学思用贯通。整改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9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四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均结合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部署。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监管能力、服务经济发展、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等11个专题,充分发挥调研对工作的推进作用,强化结果运用,紧密联系政策研究和实践运用。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党组进一步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局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改进措施,压实责任,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2.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治提升营商环境离市委市政府要求有差距。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整治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政治思想教育,增派公务员充实相关科室干部能力建设,多次组织窗口人员开展学习会,提高窗口人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2)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涉及市级及市级以下政府部门实施的181项,取消审批21项,改为备案8项,告知承诺33项,优化审批服务119项。需审批事项由83.6%降至65.7%。
(3)牵头推进“开办企业”工作,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线上开办企业“一网通办”、0.5天办结。开发“一窗通办”平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进信用监管,11项牵头和7项配合的任务如期完成。
3.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融合不够。通过支部活动、知识竞赛、业务培训,打破科室间界限,加强干部之间交流,增加人员的熟悉,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队伍融合和业务提升。2021年9月已完成执法车辆标识变更工作,11月按照规定配发了新制服。
4.适应业务改革和职能划转后的举措不够有力。
(1)业务系统办理涉及省系统调整,我局主要领导多次积极向省局反映,争取支持。同时实现了线上开办企业实现了“一网通办”,正在开发建设线下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系统。
(2)成品油、电力行政处罚职权承接情况。我局成品油、电力行政处罚职权主要是对市发改局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成品油案件10宗、捣毁非法加油点4个。
5.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1)2020年国家、省抽检不合格产品共179个,已全部在5月17日前处置完毕。2021年我市食品抽检不合格发现率2.55%,已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54%。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38个按时处置完成率100%,未到期8个;省抽检不合格产品178个,按时处置率98.47%,未到期47个。
(2)通报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明确食品抽检不合格发现率目标,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核查处置工作。对赤坎区、雷州市、遂溪县、徐闻县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提高不合格发现率,加快核查处置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廉政风险问题依然突出方面
6.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不够有力。深入推进从严治党,按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按党纪党规进行了处理,并加强警纪示教,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为各支部统一购买了《勤廉风范》《廉润南粤》《红色家规》书籍,提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
7.行政执法不严,廉政风险大。
(1)加强自查自纠。目前已对所有执法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查找程序、操作上的不规范,出台全市首个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坚持立案、调查、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坚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强化对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
(2)对法律适用问题,召开了专门的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不同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同时加强执法队伍警示教育力度,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徇私枉法、选择性执法行为,健全规范程序。
8.执法案卷管理不规范。
(1)加强执法案卷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已按时将全部案件在办结后装订归档,并移交市局档案室保管。
(2)加强执法文书书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的规定,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已印制一批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并发放给市局各相关科室和南三、奋勇分局。
9.执法工作与监督工作脱节,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
(1)强化信息互通。在案件办结后将行政处罚决定告知相关监管科室,提醒相关科室要加强对案件办结后的跟踪监督。
(2)强化分析研判。选取一批已办结归档的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并及时向相关监管科室提出下一步的整治措施建议。
(3)强化执法联动。协调做好案件处罚后的整改工作,加强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
10.采购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现象。认真分析汲取以往工作中的不足,严格政府采购行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对重点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服务,采用一次招标的方式或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招标。
1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把关不严,存在变相融资风险。对所有质押融资公司进行全面审核、清理,并规范完善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组织基金管理人对扶持企业库名单进行摸底调查,已剔除15家不符合“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扶持标准”等一系列企业,并要求基金管理人事后通过此事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扶持标准,杜绝再犯。
12.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制定《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制度办理。
13.违规购置办公设备。组织采购相关同志认真学习湛江市政府采购管理文件汇编,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1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对单件办公设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是批量购买达到的,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今后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5.违规给巡查员增发工资。自2021年9月起暂停发放巡查员增发工资部分,并已向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沟通解决市局巡查员工资严重偏低问题,争取依规合理解决。
三、工作作风不实,履行职能责任存在差距方面
16.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不足。
(1)压实监管责任。以电梯安全监管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指导,约谈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海湾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等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其落实监管责任。
(2)开展专项整治。印发电梯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与治理,加强应急演练。截至11月30日,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980家,电梯10965台,发现隐患652项,发出监察指令书125份,完成整改611项。
(3)突出重点整改。开展小产权房及私人住宅改公租的电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使用管理人落实管理责任,实行电梯定期维保和年度检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保障安全使用。
(4)约谈电梯维保公司,集中约谈了全市57家电梯维保单位,要求维保单位严格落实维保要求。
(5)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举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班,学习了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锅炉、气瓶、起重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许可规则。
(6)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梯和电梯安全救援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7.对个别大项目使用特种设备监察力度不足。针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成立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系广东省特检院、湛江特检院,从技术上给予支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设不足。
(1)加快推进气瓶安全管理追溯体系进度。气瓶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广东省气瓶云库大数据统一平台),我市气瓶在云系统上传率92.78%。
(2)我局积极对接电信、移动等网络公司探索电梯监管智能化平台建设,组织到省内佛山、中山等地学习经验做法,积极向市财政申请经费,建设我市电梯智能监管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我市电梯监管效能。
19.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工作滞后影响资金效益。2021年7月已完成对2019、2020年知识产权的验收工作,2021年项目正在抓紧推进。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0.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
(1)自巡察反馈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凡提四必”,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开展,切实规范选人用人
(2)重新修订完善《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通过《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试行)》,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组织人事科参加省局、市委组织部的相关培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
21.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组织相关支部重新换届选举,加强组织建设,充实人员,完善支部工作规范,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业务指导检查。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支部工作手册等进行了检查,加强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把关,及时纠正支部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党支部工作规范指南》,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
五、对下属或代管单位监管缺失,违规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22.局代管单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借款有挪作他用风险。已督促质计所按规定进行了清理还款,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严防管理漏洞。严格按规处理样品,督促市食药检所进一步规范销毁处理流程,由霞山区环卫处按餐厨垃圾统一拉走,记录并保存留样的处理记录及销毁照片。已与有资质公司签订危险废弃物处理协议,并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对库存危废的清运处理。
六、上次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政治思想认识不够方面
24.不如实向巡察组报告上次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月26日与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协议》,将湛江市赤坎北桥路2号第一幢办公楼移交给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5.审计发现市场监管领域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问题整改不够。
(1)及时清理退款。市食药检所已经联系到15个单位提供发票并完成清退受检单位样品价款,其他能联系到的企业和个人即时按规定支付。
(2)规范抽样流程。在开展食品抽样时,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告知书,规范食品抽样支付方式,杜绝抽样未支付购样费的情况,能提供发票的,通过财务直接转账方式支付;不能提供发票的,由抽样人员通过微信现场支付,将微信小票和收据等作为报销凭证按财务规定报销。
(3)督促协会完成对委托的考试机构未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和考试机构收取复审费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职业资格认定和考试实施分离管理。2019年6月1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发布实施以后,我局立刻通知协会,坚决落实新考规要求,停止一切关于委托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目前协会作为考试机构,已严格按照新考规,不再从事委托项目的培训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586187,邮政地址湛江市经济开发区乐怡路16号,电子邮箱:zjssjjjgdw@163.com。
中共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