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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湛巡办 发布时间:2022-07-06 10:07

根据湛江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湛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0日,湛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端正态度,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院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悟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和现实意义,切实做到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湛江市委、麻章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闻过则喜、坚决整改的态度推动整改落实,实现自我净化、轻装上阵,践行职责使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及时研究制定《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五大方面23个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专题会议12次,研究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凝聚整改合力,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二)以上率下,形成合力,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同时设置督办组,常态督察督办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强力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院党组坚决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重要事项,承担最重的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和坚决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不推脱、不回避,互相配合,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牵头责任领导主动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互相支持,整体联动,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三)严格实施,全面整改,切实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坚持带头整改。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院党组主动挑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影响带动“绝大多数”,持续优化队伍作风,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队伍日常管理。坚持做到全面整改。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先后修订规章制度21项,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确保整改实效。

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政治建设不扎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落实巡察专题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和上级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分管领导汇报本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营商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成效开展。二是统筹有序推进。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迎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21年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向区委政法委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材料;成立“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汇编《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指导资料,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获评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专项活动优秀供稿单位。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院党组研究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增强议事决策规范意识。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进一步提高工作理论水平,凝聚班子战斗力,提高党组议事决策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回避制度。对涉及个人人事任免、处分、奖惩等问题的情形,在召开党组会前,提前告知该班子成员,并报告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以及驻院纪检监察组。落实巡察整改以来,根据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等回避制度,会议回避3人次。

3.关于思想武装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已完成全部学习计划。二是进一步端正学风。对在专题学习教育中调研报告、发言材料雷同的两名干警,要求其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4.关于忧患意识、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按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年度总结、季度小结;严格执行《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常态化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把意识形态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由文件管理员及时督促传阅、学习重点文件,做好文件上传下达的工作。三是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修缮更新宣传栏、文化活动场所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确保阵地严肃、规范、标准。二是落实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对外发布信息的逐级审核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两微一端”信息统计报送,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开展阵地自查。对2014年以来公开至12309中国检察网的法律文书开展专项清查并整改;对2021年“两微一端”推文共568份进行统计、自查,未发现违规错误推文。

6.保密安全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保密工作防线。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报送的规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二是添置保密设备。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开展网络安全自查,严禁办公场所设置Wi-Fi信号点,严禁内网计算机连接外网。四是坚持自查和监督相结合。组织各部门开展保密自查自评自纠,加强对手提电脑、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涉密介质的日常管理;对照《湛江市检察机关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日常和关键节点对保密工作的检查,由院保密办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政治部、办公室在全院范围进行排查,坚决杜绝泄密现象。

7.关于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做到全面整改。先后完善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等规章制度21项,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确保巡察整改的长效长治。二是开展办公用房整改自查。按规定对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确保每个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标准;对其他人员办公用房,进行统计并调整。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学习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增强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维护资产安全的责任。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和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召开固定资产清查部署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思路。在设置院固定资产管理专员的基础上,在每个部门新增1名资产管理员,协助加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四是按规定调整党支部设置。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各个部门为单位调整党支部,将法警人员划入办公室党支部,未检人员划入第一检察部党支部。通过党支部的合理设置,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融合开展。五是压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12次,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专题汇报整改进度情况,共同查找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深入、不全面的地方,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推进主业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方面

8.关于班子成员带头办案表率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召开专题检委会,组织学习上级院和本院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相关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办案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带头办案表率作用。二是案件分配制度规范化。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领导干部按比例参与办案,使用随机分案规则,有效保证领导干部投身办案一线,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攻坚克难当表率。坚持以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信访积案的原则进行分案,切实发挥“领头羊”作用,为全体干警树立起攻坚克难的标杆。

9.关于检察工作质效不高,“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刑事检察工作更优。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审前羁押率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率均位居全市前列。二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实。以“狠抓质量、亮点创新”为办案理念,2021年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全市排名第一。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全面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10.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参加并主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专题会议,引导、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更新执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安排专人对本院2017年以来的刑事案件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形成专项报告。三是开展专项活动。迅速成立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检察官办案组为单位定期通报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督促办案人员做到每案必审,应审尽审;推动区委政法委召开公检法司降低审前羁押率同堂培训,凝聚共识,同步转变执法理念。2021年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率全市排名第一。

11.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院的相关规定,重新修订《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结果运用,以评促改,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从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1年针对本院2018年以来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改变定性等4类共441宗案件组织开展重点评查活动1次,针对2020年“四大检察”各类案件组织开展常规评查活动1次,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全市案件交叉评查活动1次。

(三)组织建设推进不力,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纰漏方面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方案文件,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及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的理解和把握,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严肃纠正违规任命情况,分管领导作出深刻自我批评,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筑牢队伍建设基础。二是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配备要求,对干警进行岗位调整,以检察官为中心合理配置办案组,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组织开展轮岗交流。对本院干警任职情况、在岗年限等全面摸查,根据实际需求对4名干警进行岗位调整。同时,根据工作要求,全面统计干部交流情况,并向区委政法委报备。四是强化检务督察力量。成立检务督察组,根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专项督察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前廉洁和安全防范专项自查活动,在节前加强廉洁警示并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检务督察工作,强化内部监督运行。

13.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部门为单位合理设置党支部。严格落实市检察院“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各个部门为单位组建党支部”的要求,先后召开总支会议、党组会讨论决定,将法警人员划入办公室党支部,未检人员划入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二是严肃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相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整改合力。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发放相关书籍,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人员范围、有关要求等;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党员干警谈,支部委员互相谈,并安排专人专本记录。2021年各支部共开展谈心谈话170人次。四是严谨开展党组织选举工作。召开总支会议,部署各支部开展学习党组织选举制度;各支部已先后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党组织选举制度,2021年11月部分支部开展支委补选工作,严格按照党组织选举制度落实工作程序。

14.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2021年11月,将本院干警信息报备至公安部门。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在编在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证件保管,严格及时做好使用登记,进一步强化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

15.关于干部处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处理决定。根据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全面开展违规发放清退工作,目前已完成对违规发放相关人员及情况的全面核查和违规发放部分的清退;对相关责任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季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部门向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强化检务督察工作。成立检务督察组,根据上级院工作要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前廉洁和安全防范专项自查活动,在节前加强廉洁警示并排查安全隐患。三是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和保密知识培训讲座、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根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受处分干警在所在支部进行深刻反省发言,开展交流发言,强化警示震慑。四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全院干警开展谈心谈话4轮。2021年针对各项纪律要求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80人次。五是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根据上级对教育整顿“回头看”相关部署要求,对教育整顿期间的案件线索办理、顽瘴痼疾整治进行梳理查摆,对查摆出的线索跟踪处理、降低审前羁押率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明确整改措施,突出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整改工作。

17.关于廉洁办案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院人员集中学习《湛江市检察机关廉洁规范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和《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廉洁办案监督卡管理办法(试行)》,并要求员额检察官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备案工作。二是廉洁办案、接受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廉洁办案监督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2021年共寄送廉洁办案监督卡184份。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将廉洁办案制度落地执行。

18.关于慢作为,工作拖拉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建立工作制度。先后制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枪支弹药管理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真正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二是及时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检察体制改革要求及内设机构职能设置,及时修订《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规定(试行)》《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14项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建章立制,抓长抓常,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1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清退。目前已完成全面核查和清退,同时对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暂行规定》《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并组织开展经费管理制度集中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提醒规范办事流程,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三是开展办公用房整改自查。按规定要求对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确保每个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标准,对其他办公用房,进行人员办公情况统计并进行调整。

(五)单位内控管理不严格,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方面

20.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强化采购管理工作。二是完善预算流程。严格执行《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大额采购项目的内部审计和检查监督报备,积极主动向区财政部门报备结算项目,并长期执行。开通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基建修缮项目预算编制、预(结)算评价严格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流程规范操作,所有基建项目提供第三方财审预算方案。三是严格执行办公场所装修标准。严格执行《湛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对所有立项的装修项目,严格执行办公场所装修标准,支出有度,不铺张浪费,不发生违规事项。组织学习《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合同资料规范管理并分类归档,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验收流程严格按标准执行。提高岗位人员意识,对项目建设管理开展全面自查,邀请驻院纪检监察组对项目建设提前介入管理,杜绝不规范支出,杜绝廉政风险。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学习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增强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维护资产安全的责任。二是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和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召开固定资产清查部署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思路。三是在设置院固定资产管理专员的基础上,在每个部门新增1名资产管理员,协助加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四是开展固定资产对账和固定资产盘点,进一步核实核准固定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五是完善固定资产卡片、条形码的填写、打印、粘贴,对实物进行全方位监管,结合资产分类统计等报表实现账物相符。六是设置专用库房保管闲置设备,对备用资产和待报废资产分开存放、专人管理。

2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暂行规定》,严格规范费用核销,层层压实审核责任,确保报销的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杜绝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的发生。对于财务人员审核不严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已对相关不规范费用核销材料进行补正。二是严格执行《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完善授权手续,加强采购项目规范管理。三是按要求配置财务人员,对财务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安排专职会计、出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根据整改要求修改完善费用报销单,增加出纳审核签名,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流程。

23.关于工会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员交纳会费管理。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和区总工会要求,规范开展会员会费收取工作。二是规范审批流程管理。对工会未审批完整的报销单据进行补正。组织工会委员学习《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工会委员会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经费支出和报销流程审批。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支出管理。通过直接向商家汇款方式支出,并长期执行此项规定。

三、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和转化巡察整改成果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决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狠抓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以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和担当,持续抓好下一步整改,着力解决困扰改革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576650;邮政地址:湛江市麻章区南通路6号;电子邮箱:mzzg2444@126.com。

             中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