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纪委监委办理了一起三人共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办案人员按照中央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对涉嫌职务犯罪所得并决定移送司法机关的涉案财物,已查明的违纪违法所得涉案财物,因案件属上级指定管辖、涉及到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的涉案财物,以及被审查调查人主动上交的违纪违法所得四类涉案财物精准处置,提升了涉案财物处置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既要努力追赃挽损,又要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合法财产权益,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措施准确、手续完备、移交及时、保管妥善、处理得当、监管有效。”海沧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
涉案财物管理是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延伸,也是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施行《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构筑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违纪违法所得必须全部上交国家,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等工作,确保涉案财物依规依纪依法、及时有效追缴,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在做好查办案件的同时最大程度为国家和受害人挽回损失。
《规定》使纪检监察系统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以此为对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修订完善不符合要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形成指导性文件,推动准确把握、规范适用。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印发了《关于严格使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和涉案财物管理常用文书格式的通知》,规范统一新的文书模板。
在涉案财物的移交、保管和处理以及监管方面,《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更加严格、规范的要求。其中一项重要原则是查扣与保管相分离,使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江苏省纪委监委定期开展涉案财物情况清理检查,对涉案财物进行“大起底”,摸清涉案财物底数,严格落实查扣、保管、监督“三分离”要求,确保办案部门将涉案财物全部移交办公厅集中保管。
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江苏省纪委监委采取“制度化+信息化”的方式,充分运用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和江苏省监督办案业务平台。办案部门移交前,将涉案财物全部登记录入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办公厅通过系统逐件核对明细,建立台账,照单接收实物,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涉案财物全部登记入库。
根据《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查看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台账,抽查措施文书、录音录像,与财物保管部门核对检查,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今年4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委机关2022年以来所有自办案件查封、扣押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抽查检查,共发现同步录音录像、现场操作、文书使用等三个方面10余个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承办部门履行好现场管理职责。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第一季度委机关涉案财物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向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同时在委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专题研讨会议上进行通报,分析查找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山东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