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云南坚持一体推进“三不”、系统治理杞麓湖污染背后腐败问题的具体实践。污染治理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致使生态环境进一步遭到破坏,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格格不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自然生态污染背后的政治生态污染,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坚决维护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案例启示我们,要紧盯贯彻落实“三新一高”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搬掉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绊脚石”。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国之大者”。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在推动“三新一高”落实上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警惕的倾向和亟待克服的问题。有的打着新理念、高科技、数字化旗号“穿新鞋走老路”;有的仍然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上马“两高一剩”项目,甚至搞“碳冲锋”;有的一定程度存在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在执行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上仍有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这其中既有按惯性思维办事,缺乏自信自觉的问题,也有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存在偏差的因素,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三新一高”中的政治偏差。
紧扣“三新一高”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关键点和着力点,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要紧盯落实“三新一高”过程中敷衍应付、应景造势,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穿新鞋走老路”等问题。从实践中看,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督促各地区各单位积极履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将监督重点细化到碳市场数据造假问题、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管理、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保准入关口等具体内容上;浙江把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围绕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强村惠民行动等开展项目化监督……实践证明,紧密结合被监督对象在贯彻落实“三新一高”中的职责使命,因时因势、与时俱进精准开展监督,有利于推动被监督对象正确认识大局、积极融入大局、有效服务大局。
紧盯因腐败干扰“三新一高”落实的新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治理,一体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利益引诱下为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开绿灯,对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危害。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三新一高”重大战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既保持“惩”的有力震慑、又着力强化“治”的综合效能。比如江西针对肖毅案暴露出的打着数字经济旗号搞高耗能“挖矿”企业等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违规上马“两高”项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三新一高”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