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推动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2021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湛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使命担当,凝心聚力,保持审查调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不敢腐的震慑进一步增强,不能腐的制度进一步健全,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好转,政治生态向好向上,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聚焦主业主责 清风正气好扬帆
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查办了市住建局原局长吴群忠严重违纪违法案,其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涉嫌职务犯罪,情节严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查办了吴川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杨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涉嫌受贿犯罪等问题,其违纪违法金额逾1000万元,已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查办了三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腐败窝案,该管理处原主任陈鹏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1100多万元、私分国有资产230多万元、滥用职权套取经费69万元,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查办了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原局长何贵涉嫌受贿400多万元等问题,其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查办了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庚严重违纪违法案,其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查办了湛江市包装材料公司违纪违法案,该公司原总经理、副总经理等7名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940多万元,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
刀刃向内 助力教育整顿见成效
2021年,湛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度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决查处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坚决整治政法领域不正之风。2021年2月底至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处置1237件涉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立案489人,其中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217人,处理处分500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地区性警示教育大会11次,促使703名政法干警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其中主动投案398名。重点查处了廉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永立、经开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徐波、吴川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施政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精准发力 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工作要求,大力查处强迫交易、吃拿卡要、懒政怠政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21年,全市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8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诫勉处理9人。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查办了以徐闻县政协原副主席张祖坤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违法问题,该团伙强迫徐闻县其他煤气经营者从其控制的公司进煤气,造成其他煤气经营者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涉及18人,其中公职人员7人,已全部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该案查办后,徐闻县煤气价格应声下跌,从约120元每瓶下降至83元每瓶。同时,市纪委监委积极追赃挽损,追缴张祖坤违纪违法所得1.14亿元。
新起点,新目标。立足两个百年的历史交汇期,湛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正在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坚定的使命担当,只争朝夕,勇毅前行,进一步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我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林小军、李亚强、陈俊余、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