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广东省纪委监委作为省一级单位参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试点工作。为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广东省纪委监委与省委组织部等多个单位、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后,印发《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并坚持边试行边完善。截至2021年12月底,共对62人宣布、执行处分(处理)决定95份,其中党纪处分决定58份,政务处分决定29份,政务处理(降低、取消退休待遇)决定8份;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和执行事项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执行情况报告文书模板8份。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建立执行事项告知、执行情况回报、执行情况检查3项制度,围绕党纪政务11个处分种类,针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3类不同身份的受处分人员,制作执行事项清单18类,制定处分决定执行回报表、处分决定通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等文书模板37份,规范执行文书和执行程序,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情况报告等各环节要求,引导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和单位根据职责执行处分决定,形成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执行不到位问题有效杜绝。因人因案制定执行事项清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和执行情况报告参考模板,构建“一清单、一表格、一报告”执行工作体系,为处分决定执行提供精准“施工图”,推动处分决定及时规范精准执行。如,某省直机关退休干部林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调整退休待遇处理,林某某所在单位及单位党委根据执行“施工图”,在执行情况报告中对林某某的处分和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附处分和处理决定宣布的会议记录,处分前后林某某工资待遇变动等材料,做到了及时规范精准执行。
执行效果持续深化。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巩固提升处分决定执行效果。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广东省纪委监委领导向受处分人所在党委(党组)、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督促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敲响“不敢腐”的警钟,补牢“不能腐”的漏洞,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强化处分决定宣布环节的警示教育,在向受处分人宣布处分决定过程中,与受处分人进行教育谈话,将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受处分人的心坎上,促使其知错认错改错,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广东省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化试点工作,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工作规程,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处分决定执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