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发扬党自我革命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开创了新局面。
牢记“国之大者”,有力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2021年11月1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福龙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一年来,省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省纪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强化思想武装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省纪委监委成立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问责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2021年12月12日,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网对外发布广州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问责通报,10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
过去一年,省纪委监委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向省委报告发现的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以有力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省纪委监委的示范指导下,各市、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梅州、茂名、清远等市纪委监委围绕耕地保护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不少撂荒地、复耕地变成丰收田。
全面从严加强对换届纪律风气的监督,确保风清气正。省纪委监委把换届纪律风气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起底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可能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制定进一步规范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据统计,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暂缓使用、不宜使用7118人,受理的涉换届检举控告量比上一届下降71%,全省换届风气和政治生态呈现持续向好的可喜变化。基层群众向省纪委监委写信,反映“这是近年来换届纪律最严的一年”。
一年来,我省巡视工作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对30所省属高校、27个省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发现“四个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2100余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72件。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向省委上报巡视专报7份,推动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有关单位和高校对部分学生生活补助应发未发、教师午休房和学生自修室不足等75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机构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4006个。2021年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共巡察5908个党组织,发现问题9.1万个,推动查处2635人。
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取信于民
“惠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2月30日,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岁末年初反腐不停歇,释放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紧盯重点,有腐必反。省纪委监委聚焦换届监督,严肃查处了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曹达华、惠州市原副市长林洪和全可文、杨柔彦、符贤、张伟勤、彭仲典、罗汉杰、林钢捷等7名县(市、区)委书记,以铁腕疏浚干部源头。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了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江楷鑫、省公安厅原副厅长何广平和云浮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黄天生等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政法系统党员干部6421人,以强烈震慑推动整治政法队伍的“顽瘴痼疾”。深化国企、金融领域反腐,严肃查处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原总经理王刚、省广晟控股集团原副总经理余刚等靠企吃企的“蛀虫”。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集中整治,清除了一批粮仓“硕鼠”。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行为,全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行贿人员287人,有力地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推进基层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7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万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95人;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3人。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打掉以夏茅经济联合社原村社干部刘巨生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后,联合相关部门帮助村集体收回涉案土地和物业38处,村集体增收2100多万元,村民人均分红增近万元,群众给区纪委监委送来感谢信。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形势的不利影响,持续深化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亮丽成绩: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出逃15年的“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罗卫民回国投案……2021年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172人,其中“红通人员”7人、监察对象57人,追回赃款3.1亿元人民币,均居全国前列。
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省纪委监委深挖彻查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四风”问题,通报4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纠“四风”,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93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43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95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22人。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湛江市坡头区有关部门在珊园小学教学楼危房改造工作中搞形象工程和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大排查。
据介绍,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5.2万件次,立案审查调查3.5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万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03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97人、处级干部1944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有3876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深化标本兼治,提升“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效能
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2021年8月25日,省纪委协助省委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市委书记、市长和县(市、区)委书记,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等330多名省管“一把手”,参加主题为“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的全省第20期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集中接受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培训班结束后,很多学员表示“一天听下来,深受触动、深受教育。”
注重用好典型案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举办教育培训班、旁听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省纪委监委汇编18名省管“一把手”忏悔书,编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启示录,配合省级政法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拍摄警示教育片100多部,持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廉政教育基地、廉洁文化阵地作用,644个单位2.6万人次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用好广东红色资源,挖掘岭南文化廉洁元素,讲好广东廉洁故事,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我因工作关系认识和结交了不少企业老板,存在很大的被‘围猎’风险。”2021年 10月23日,在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的督导下,清远市委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位市委班子成员在自我剖析时这样说。一场严肃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清远市委对症下药抓整改,布置开展为期5个月的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并组织县(市、区)全覆盖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据了解,省纪委监委剖析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137名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案件,督导清远、汕头等10个地市党委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6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6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9%。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开展党内问责,全省问责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党员领导干部3069人。
勇于自我革命,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省纪委监委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组织研读党史书籍、举办专题党课报告会和青年党员学习交流会、开展蹲点调研等形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汲取党的百年奋斗特别是自我革命的历史经验,自觉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史力行。省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职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确对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10个领域18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联动下级纪委监委督促解决了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难、购买房屋等不动产办证难、农村群众饮水难等5100多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了群众赞许。佛山市纪委监委就监督中发现的公租房违规申请、欠租等问题乱象,向住建部门发出监督提醒函,要求彻底整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让公租房变成“公平房”。
2021年9月24日,省纪委监委在广州举办派驻监督工作培训班,重点培训讲解派驻监督“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全面提高了派驻机构履职能力。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共立案55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76人,派驻监督效能明显提升。省纪委监委制定《全省纪检监察队伍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加强专业训练,完善以案代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举办培训班1958期,培训干部11万余人次。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省纪委监委制定修订66项制度、69个文书模板,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打铁必须自身硬。省、市、县三级监委稳妥有序完成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纪委监委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重申严禁打听、干预案件规定,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开展“讲党性、严纪律、作表率”警示教育,坚决清除“害群之马”,2021年全省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4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永远吹冲锋号,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