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胜利收官,但不等于扫黑除恶就此收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出新的要求,强调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2021年以来,我市各地各单位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发起打击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先后打掉了一批黑恶犯罪团伙,深挖彻查了一批“关系网”“保护伞”,有效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全市社会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打掉涉黑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红兵先后主持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有力推动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市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曾进泽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各项打击治理工作,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
扫黑除恶打击力度不断提升,在强大的攻势之下,黑恶势力无处藏身。今年以来,全市共收网打掉涉黑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侦破涉黑恶刑事案件1018宗,刑拘涉黑恶嫌疑2110人;共查封、冻结、扣押黑恶势力涉案资产5.78亿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1件;立案32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9人,工作不力失职失责3人。
在此过程中,我市还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排查整顿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剔除270多名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参选对象,有力纯洁基层干部队伍。新一届“两委”班子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办成群众关切实事2300多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3个。
不断深化行业整治。出台我市五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五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瞄准社会治安、自然资源、渔业捕捞等领域重点问题开展整改。向相关县(市、区)发出行业领域相关督办通知6份,确定重点关注县(市、区)4个,有力推动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平衡发展。
不断健全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市扫黑办持续推动专项斗争期间各项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积极出台相关线索核查、简报宣传、材料报送等机制,为我市扫黑除恶斗争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基础。
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
扫黑除恶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11月4日召开的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强调,我市将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强化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特别是自然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牵引,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强化线索核查,提高涉黑涉恶线索处置水平。要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加快推进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和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线索办理质效,加强总体形势研判分析,为精准打击、源头治理提供指引。
强化从严打击,保持对黑恶犯罪压倒性打击态势。要加强监测预警,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动向,保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强化纪法协同,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强化督导督办,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质效。要持续完善扫黑除恶“1+N”领导挂点督导工作机制,围绕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适时开展督导督查。
强化考核评价,鼓舞持续斗争的钢铁意志。将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扫黑除恶斗争顺民心、合民意。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打好持久战的坚强保障。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林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