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赤坎区委原书记杨柔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柔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赠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突击提拔干部,在干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楼盘配套学位调整、工程承揽、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柔彦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柔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湛江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柔彦简历
杨柔彦,男,1964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吴川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2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7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副区长
2005年10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9年8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9年10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2年9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1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书记
2017年9月任湛江市赤坎区委书记
2021年8月被免去湛江市赤坎区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