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多地换届陆续完成,聚焦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各级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创新举措,压实责任,做实做细监督。
通过谈话提醒、“咬耳扯袖”,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提升“一把手”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近日,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曲孝丽分别对新提拔的40名正厅级“一把手”、33名省管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在安阳、三门峡、洛阳、省水利厅等省辖市和省直单位调研时,综合政治生态、典型案件、信访举报等,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监督提醒谈话,推动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开展同下级“一把手”的谈话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山东省日照市纪委监委结合深化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紧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由上级纪委监委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制度化、精准化、经常化,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
对“一把手”家属开展家庭助廉教育,让其当好“廉内助”。日前,江西省纪委监委向所有省管干部家属发出一封信,提醒领导干部家属正确看待配偶手中的权力,时刻保持警觉,对配偶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帮助其祛除杂念、悬崖勒马,远离纪法“高压线”。重庆市南川区分批适时组织新上任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家属开展家庭助廉教育,通过聆听家风讲堂、观看与家风建设有关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加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家属廉洁教育,使其明白“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道理。
用刚性的制度保障监督“一把手”举措落地落实。天津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对“一把手”的监督举措明确了具体要求。比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各区、各市级部门“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谈话比例每年不低于30%。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列席1次下级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通过监督检查、考核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一把手”执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等方面情况。此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与下级“一把手”开展1次谈心谈话。
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榜样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一把手”树立正确权力观,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也是各地纪委监委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的举措。
“从调研座谈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来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还存在风险和漏洞……”前不久,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上任“一把手”管党治党能力专题培训班上,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政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为“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如何更好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深入讲解。
武汉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盯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插手和干预经济纠纷、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