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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追逃追赃专项工作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1-10-29 20:29

“把追赃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使赃款‘藏不住、追得回’。”10月28日,湛江市监委就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湛江市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为我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2015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追回外逃人员81人,其中追回外逃10年以上的26人(20年以上10人);连续三年无新增外逃公职人员,外逃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湛江市监委此次专项工作报告,重点从四个方面报告了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

突出党的领导,压实追逃追赃政治责任。市委把追逃追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全市追逃追赃工作,设立以市纪委监委、市委外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并设立办公室(简称追逃办),有效把追逃追赃领域分散的职能和力量整合起来。市纪委监委作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之一,直接承办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各派驻(出)机构、各办案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责任到人,把摸排等基础工作延伸至镇街纪委,形成全市追逃追赃“一盘棋”,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聚焦重点,不断拓展追逃追赃成果。严格按中央、省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湛江实际,坚持“严”的主基调,扎实开展“天网行动”“利剑行动”,在做实全市外逃人员大起底等基础工作上,紧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点带面提升追逃追赃工作整体成效。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共追回14人,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共追回57人,今年1至9月追回10人。紧盯重点领域,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腐败外逃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集中火力,强力攻坚。截至目前,共追回上述领域外逃人员40人,占追回人员总数的49.4%;紧盯重点案件,专案组奔赴4省20多个地市,将外逃27年的赵土养抓捕归案;紧盯重点区域,结合我市追逃追赃形势,将外逃人员数量多的徐闻、雷州、遂溪、廉江等地列为重点督导地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蹲点摸排等基础工作,2020年克服疫情不利影响追回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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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21年期间全市追回外逃人员人数

突出依法履职,着力提升法治追逃效能。坚持做实做细出逃国(境)外案件国内的基础工作,对出逃国(境)外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专班”机制,持续开展对外逃人员综合信息的摸排,逐案完善证据材料,为依法提出司法协助打牢基础,稳中有进办理出逃案件。加强与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对有主动投案意愿的,在认罪、退赃的前提下,提出相应从轻处罚刑事政策,既保证严格依法、坚持底线,又体现宽严相济,有力促进劝返工作。近三年,全市外逃人员主动投案28人,占追回人员总数的34.6%。市监委成立以来,共追缴赃款753.98万元。

突出标本兼治,关口前移筑牢防逃堤坝。强化“不敢逃”的震慑、完善“不能逃”的机制、增强“不想逃”的自觉,以打劝结合为抓手,充分利用大数据助力精准追逃防逃工作,通过挂网追逃等措施传导压力,倒逼外逃人员主动投案;健全市、县、镇三级防逃机制,加强全市公职人员证照管理、出国(境)审批等工作,严格在每个环节上把好关;市监委积极协助市委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中央、省、市媒体特别是“廉洁湛江”网站和公众号,宣传中央、省、市追逃追赃战果。

下一步,市监委将聚焦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认真执行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确保追逃追赃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持续开展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做好追逃追赃“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好监察建议,强化追责问责,层层压实防逃主体责任;加大全市追逃追赃专业培训力度,整体提高我市监察机关追逃追赃专业化能力。(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