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期间,全国向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的政法干警近2万人。
9月6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进驻广东。
数天后,广东省纪委监委先后于9日和10日发布消息,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戴景田和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戴景田和何广平两人被查时都已退休数年。
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被立案审查调查。通报中,出现了罕见的表述:“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展教育整顿,旨在刮骨疗伤、治病救人。政法队伍腐败问题有哪些特点?近期各级纪委监委发布的通报,又透露出哪些信息?本文试图一探。
聚焦关键少数:严查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交织问题
9月24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对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指出,李运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将公权力异化为私人工具;干预插手行政许可活动和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
此前,福建省公安厅原一级巡视员章丽婕也被指出背弃初心使命,投机钻营,以权压人,肆意插手干预人事安排和案件处理。
像李运峰和章丽婕这样政治腐败与司法腐败、经济腐败交织,是政法领域腐败问题的典型特征。
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日前,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通报中,出现了罕见的表述:“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一时引发网友热议。
2020年10月24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他是首位主动投案的省委政法委书记。
王立科虽主动投案,但在今年的通报中,并未出现认定其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表述。而是出现了“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的表述,甚至出现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等表述。
据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消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会重点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王立科等人通报中对政治问题的严肃表述,也是这一点的鲜明体现,更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信号。
主动投案:震慑与攻心,打破侥幸心理
从2月底至6月底,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市县两级政法干警中集中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期间,全国向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的政法干警近2万人,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49163人,采取留置措施2875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干警17843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83%,第二种形态占14%,第三种形态占1.9%,第四种形态占1.1%。
党内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
“四种形态”包括: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016年至今,“四种形态”的探索实践已经有五年多。思路越来越清晰,措施越来越有力,形成了强大震慑,打击了违纪违法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也打消了迷途知返、主动投案的后顾之忧。
2020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84.6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9.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70.7%;到2021年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人次上升至68.9万人次,占总人次的71.9%。
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无数案例表明,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不是一两天。在数年乃至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内,曾经的“好干部”思想防线一点一点松懈,小错终成大祸。
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种形态占比高达到83%,高于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比例。说明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更多的是值得批评教育的干部。
而主动投案人数的增加,更是体现了坚持宽严政策攻心与重点案件线索攻坚“两轮并进”的效果,是以“被查从严”倒逼,引导“自查从宽”的良好结果。
多人退休后被查:凸显倒查力度
8月16日,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目前,已有十多位厅级政法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其中,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启凡;主动投案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大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巡视员张鑫;主动投案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干部胡银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巡视员何振科等人,均已退休。
越来越多的案例充分证明,退休不是“护身符”。不论是对在职官员还是退休官员,执纪执法的标准和尺度基本统一,不会因为退休而“网开一面”。
从去年内蒙古自治区倒查20年的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到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大量退休官员被查处,都体现出倒查的重要性。
今年的诸多案例其实都在反复重申这一观点,全面从严治党绝没有“平安着陆”的说法,终身追责也不会因为“已经退休”就“打折扣”。
种种迹象表明,党中央作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力求触及要害,符合政法队伍实际、顺应民心民意,并且也已经见到了实效。(石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