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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法队伍关键少数 严查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19 10:4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福建省公安厅原一级巡视员章丽婕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章丽婕在政治上背弃初心使命,投机钻营,以权压人,肆意插手干预人事安排和案件处理,对抗组织审查;经济上违规收受礼金,无息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像章丽婕这样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是政法领域腐败问题的典型特征。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处理处分市县两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10326人,这些违纪违法的政法领导干部往往是司法腐败、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交织。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一些腐败官员不仅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还想谋取更大的政治权力,从而产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其实是权力市场化、资本政治化的典型体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记者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政法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发现,不少落马领导干部违纪破法都具有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特点。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是这些腐败官员的通病。如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广东省委政法委原专职副书记陈文敏都有“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节。

  更有甚者,如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和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原局长唐丽娜一再错失组织给予的机会,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这些皆表明,他们已成为不折不扣的“两面人”。

  “七个有之”总结了党内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要求党员干部深刻警醒。然而,在一些政法干部身上,这些问题依然存在。

  邓恢林是其中典型。通报指出,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章丽婕的通报,则用“背弃初心使命,投机钻营”来概括她的政治问题。

  对于这些已堕入迷途的党员干部来说,经济问题几乎总与政治问题相伴相生。当了官,却总想着发财,渐渐在利益面前丧失底线,变成金钱的奴仆。

  执法司法人员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违规过问插手案件成为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也是政法干部以权谋私的手段。

  例如,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陈小兵肆意干预插手案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永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司法活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蒋国平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政法机关与市场经济会发生直接联系,一些特种行业需要行政许可,政法干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仅损害职务廉洁性,也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明确指出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大额收益。山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惠从冰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掩人耳目。章丽婕则是以无息借款、高息放贷的手法大肆敛财。

  “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形成的利益集团,对政治生态产生消极影响,破坏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宋伟认为,一方面要加大对相关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绝不姑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主基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攻坚克难,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今年2月27日至6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孙力军、王立科、李文喜、彭波、刘新云、蒙永山、甘荣坤等7起政法单位省部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政法干警44241人、采取留置措施2562人、移送司法机关1264人。

  各地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查办执法司法不公、权钱交易、“提钱出狱”,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清除了一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了一批靠案吃案、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

  在保持强有力震慑的基础上,宋伟还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增强制度建设的有效性,减少腐败机会、铲除腐败土壤。”

  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分类归纳,对典型问题认真剖析,深挖背后深层次根源,督促案发单位深入整改。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政法系统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644项,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功能。

  “我们坚持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查找相关单位、部门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治理能力短板,从思想认识、具体举措、制度机制、日常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压减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空间,堵塞监管漏洞。”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郝慧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