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据了解,本次会议对监察官法草案进行三审。
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监察官法草案围绕提升监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高标准设立监察官条件,强调严格准入、择优选用,规范等级设置、评定晋升、培训交流等制度,为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监察官队伍提供法律遵循。
根据各方面意见,监察官法草案三审稿在担任监察官应具备的条件中规定,应“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在关于国家加强监察学科建设的规定中增加“提高监察官的专业能力”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