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作为首个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的专门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一把手”监督难,难在哪儿?难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难在监督机制没有理顺、监督合力没有形成,难在有的“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不愿被监督。因此,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就要解决好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意见》正是从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一条清晰的主线,贯穿全篇各个部分。
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紧紧扭住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这个重要抓手。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意见》不仅明确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还对上级“一把手”怎么抓做出了细化和规定。其中,既明确具体职责——抓任职谈话、抓监督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抓违纪处置等,又从机制上推动上级“一把手”管下级“一把手”——要求上级“一把手”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都是为了让监督看得见、有抓手。从实践中看,一些地方紧紧扭住自上而下监督这个抓手进行探索。比如,安徽省实行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省委书记找市委书记谈,市委书记找县委书记谈,突出的是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产生的是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实践证明,上级“一把手”充分用好谈话等监督方式,不做表面功夫、不当“甩手掌柜”,就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把监督制度落实落细,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从长远和根本来说,必须依靠制度。只有扎紧扎牢“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才能真正管好管住“一把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奠定了基础。《意见》对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等制度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既是《意见》的亮点所在,也是破解监督难题的关键所在,体现出强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这是对巡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除了外部监督硬起来、实起来,“一把手”自身也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必须清楚,自身是“班长”“领头雁”。《意见》对“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提出各方面要求,这其实也是对“一把手”的负责和爱护。无论是要求“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还是规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的就是要“一把手”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做带头执行制度的表率。
“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和党委(党组)同向发力,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监察监督都要向“一把手”聚焦,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到受监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