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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强化巡察整改追责问责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1-05-10 18:14

“市委要求你们单位开展二次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市委要求你本人在市委书记办公会上作检视说明。”某国企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被这样告知。

2021年4月20日上午,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对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验收未达到90分以上的某国企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约谈会上,市纪委监委反馈了联合督查的验收结果,严肃指出了该单位在巡察整改中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向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的要求,要求该单位扎实开展二次整改,并按时间节点重新报送整改报告,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并对整改细节提出了相关要求。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表示坚决主动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直面问题,抓好整改。

本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组已开展三轮巡察整改联合督查验收工作,旨在全面复检巡察以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十一届市委第三、第四和第五轮巡察整改联合督查的验收结果呈向好态势,平均分分别为83.6、90.4和95,三轮巡察整改推动各单位制定、完善制度1407项,排查廉政风险点2196个,落实防范措施2907条,清退补收资金25673万元。同时,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市委提出问责意见,先后对4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要求开展二次整改。(黄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