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对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谭国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谭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钱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
谭国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谭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谭国平简历
谭国平,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广东台山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6月-1995年3月,在徐闻县保安服务公司工作;
1995年3月-1997年10月,在徐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工作;
1997年10月-2000年8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前山派出所副所长;
2000年8月-2002年8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前山派出所指导员;
2002年8月-2008年10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徐城派出所副所长;
2008年10月-2014年1月,任徐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2014年1月-2017年11月,任徐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2017年11月—— 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