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织密追逃防逃追赃“天网”
2020年,廉江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湛江市委对追逃追赃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不断织密追逃防逃追赃“天罗地网”。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涉嫌违纪违法外逃人员11人,共计已追回10人,其中2020年追回6人。
搭建跨部门协作平台,攥指成拳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廉江市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统筹协调职能,整合公安、检察、法院、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力量,牵头成立了市追逃办,并出台《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工作规则》,构建起追逃办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直接沟通联系的“绿色通道”,搭建起各部门间高效协同的“作战平台”。同时廉江市纪委监委坚持靠前指挥、统一调度,所有涉逃案件均由委领导包案负责,并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案专班,做到“一案一领导、一案一小组”,全面加强追逃追赃的工作力度。
开展案件“大起底”,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发力突破。廉江市追逃办通过集中对在逃人员的起底摸查,摸清每一名在逃人员的生活习性、社会关系、财产状况等信息,并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坚持一案一策,因人、因地、因势施策,制定个性化行动方案,做到劝返和抓捕双管齐下,集中力量进行精准突破,2020年成功劝回2人,抓获4人。一方面重点打好亲情牌,加强思想政治宣传攻势,强化政策感召,督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如追逃办获悉在逃人员彭某的儿子报名参军,却因彭某在逃未能通过政审的情况,于是以此为突破点,打好“亲情牌”,有针对性地对其密切关系人做思想工作,在政策和亲情的感召下,最终成功促使潜逃近10年的彭某主动投案。一方面重点打好“科技牌”,充分借助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综合研判,搜寻在逃人员的行迹。如: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通过运用公安“大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和公共场所监控“天眼”人脸识别系统,成功锁定在逃已经3年的黄某藏匿落脚点,并通过守候伏击一举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坚持追防一体推进,健全体制机制筑牢外逃防线。在持续大力开展追逃工作的同时,廉江市纪委市监委健全完善一系列防逃工作制度,不断扎紧防逃“篱笆”,坚决杜绝“边追边逃”的情况。强化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监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集中开展 “裸官”清理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合作,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监督管理,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出国(境)证照清查工作,并根据监察对象全覆盖要求,主动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部门中的新增监察对象纳入出国(境)管控范围;制定审查调查的防逃常态化工作措施,在问题线索初核、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前,对当事人是否存在潜逃可能性进行研判,对案情重大,存在较高潜逃风险的案件,通过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实行快查快移,最大限度压减案件风险。2020年,及时由检察机关对存在潜逃风险的10名涉嫌违纪违法干部员采取强制措施,全市没有发生新增潜逃案件。
遂溪县借力高科技实现“逃犯清零”
2020年底,职务犯罪嫌疑人庞振清被专案组抓获归案。这是遂溪县已归案外逃时间最长的犯罪嫌疑人,至此该县纪委监委所有自办追逃案件全部“清零”。2018年以来,在市追逃办的指导下,遂溪县纪委监委共梳理外逃人员9人,其中涉嫌职务犯罪8人,两年间陆续追回6人。
个人信息为零也要啃下“硬骨头”
2020年5月,随着另一职务犯罪嫌疑人被成功劝返归案,遂溪县纪委监委自办案件的追逃清单上,仅剩庞振清一人。
庞振清原为遂溪县粮食局附城粮所采购员。1993年4月,庞振清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与供粮企业结算,并转走预付粮款109500元,并于同年9月潜逃。
为实现“清零”目标,在市追逃办的指导下,遂溪县纪委监委积极加压担责,抽调精干力量,协调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该案聚力搭建起立体信息网络,为抓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此前,据检察机关移送的相关档案资料显示,嫌疑人为“庞进清”,其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几乎为零,且名下无任何相关财产或者信息轨迹,案件侦破由此陷入僵局。
人脸识别系统是此次“逃犯清零”的重要突破口。专案组及时调整方案,经遂溪县追逃办协调公安机关,依靠专业技术,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比对相片资料,成功找到外貌与“庞进清”较为相似、名为“庞振清”的户籍信息。
由于“庞进清”的照片过于老旧模糊,遂溪县追逃办随即协调遂溪县原粮食局,几经波折联系上“庞进清”的旧同事,基本确认“庞振清”就是犯罪嫌疑人“庞进清”,为该案成功侦破夯实基础。
技术手段和现场蹲伏结合抓获逃犯
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后,通过公安机关的技术支持,专案组发现在庞振清名下有一台小轿车,但经轨迹记录分析,判断该车可能为套牌车辆,追捕工作再次陷入困境。
2020年11月,湛江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会议再次强调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对追逃工作的重要作用。专案组豁然开朗,将破案思路由外围摸排转为内部劝返,与庞振清的亲属取得联系,虽最终未能成功劝返,但从中掌握了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外围摸查信息形成的人物性格画像,专案组判定庞振清短期内回家的可能性较大,随即联合遂溪县公安局,制定了技术手段和现场蹲伏相结合的抓捕方案。经连日蹲伏,12月23日,在遂溪县遂城镇附近将庞振清抓获,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抓获庞振清后,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专案组当天火速赶赴广西北海等地,依法查封冻结其资金资产,为下一步移送和追缴打实基础。经审讯,庞振清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林小军 李亚强 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