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建立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三打通机制”
“丁某某、吴某某涉嫌违纪、职务违法的问题已经依法立案审查了!”“原以为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巡察结束后才处理,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始立案了,这次巡察震慑力很强!”赤坎区某局前后两任局长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决定在赤坎区引发了不小的“震动”。
原来,赤坎区委第三巡察组正式进驻某局开展巡察后,发现该局前后两任局长涉嫌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和宣传制作之机牟取私利,巡察组立即上报巡察办,按照相关处置流程,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处置,之后丁某某投案自首。从巡察组发现问题到相关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前后只用了15天。在巡察期间对丁某某和吴某某采取立案审查调查是该区实行“1+1+1”方式后的首例,也是该区巡察工作不断探索巡察方式方法的具体体现。
如此快速对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得益于该区提出的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三个打通机制”(即思想打通、人员打通、机制打通),在此基础上区委巡察机构出台了《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处置问题线索工作协作机制》和区纪委监委出台了《赤坎区纪委监委监察机关片区协作工作方案》,区委巡察组、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1+1+1”的方式协作联动,区委巡察组与有关区纪委监委片区协作组进行“一对一”对应联系,区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其所属片区协作组的纪检监察室进行协调衔接,优化了情况通报、实现了信息共享,加快了查办速度,做到巡察调查的无缝衔接,有效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据悉,在第七轮常规巡察期间,区委第三巡察组已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4条,投案自首1人,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4人。巡察组边巡边移,区纪委监委快查快办,协同合力彰显了巡察的强大震慑力,树立了巡察权威性,让群众更加切身感受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赤坎区巡察组工作人员在讨论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
湛江经开区推动巡察整改大转变
2020年,经开区坚持常规巡察工作和推动巡察整改同步推进,不仅在全市各县(市、区)率先完成巡察全覆盖,还以巡察整改专项督查为抓手,着力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效果大幅提升。2020年度湛江市巡察工作考评,经开区在各县(市、区)中位列第一。
以往,不少被巡察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巡察整改一直存在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问题,在3个月的阶段性整改时间里,问题整改完成率普遍在60%以下,而2020年绝大部分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整改完成率均达到90%以上,区委政法委的完成率甚至达到100%。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是在反馈问题后1个月就基本完成整改,并主动要求巡察组检查验收。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巡察整改工作的前后巨大转变呢?
区党委的高度重视。巡察全覆盖后,区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十分重视,区党委主要领导在相关场合多次强调,巡察整改是一项必须高质量完成的政治任务,对不重视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免职。党委重视巡察整改的鲜明态度既传导了压力,又压实了责任,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工作水平的提高。2020年,区巡察工作在巡察整改建议上下足功夫,巡察发现问题后,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更加精准科学提出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整改起来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此外,巡察组主动加强沟通互动,适时派遣业务骨干为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推动整改工作开展。比如在整改方案制定这方面,巡察组全程加强指导,与被巡察单位对每一项整改措施进行共同探讨,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具有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责任的压实。组织开展三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先后对50个被巡察的村级党组织和8个被巡察的区直单位进行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指出整改存在问题,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7月,经开区对硇洲镇党委、东简街道党工委落实巡察整改不力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与此同时,区委组织部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区“四个全面”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挂钩,有效提高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积极性。
△湛江经开区巡察整改督查组在开展督查“回头看”工作
(林小军、李亚强、湛纪宣、湛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