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湛江市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极不平凡的2020年,湛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了全市政治生态的系统改良向好,有力促进了湛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即日起,本报结合反腐败协调、政治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赃追逃、脱贫攻坚、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内容,分期推出2020年湛江市纪检监察工作亮点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凝心聚力,推动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公安局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政治监督,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全市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12月30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召开。
市委组织部:多措并举,织密织细干部监督网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将反腐败工作与自身职能有机融合,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抓细日常管理,大力强化“不敢腐”的监督举措。扎实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2020年,市委组织部对147名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对113名领导干部进行随机抽查,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查核验证。根据核查结果,诫勉13人,责令作出检查4人,批评教育13人。同时,自查发现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4方面8个问题,排查 763人并重新认定处理6人,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
抓好风险预警,致力织密“不能腐”的防范体系。念好干部监督“紧箍咒”,市委组织部及时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等“三书”预警,充分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警示作用,2020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配合市纪委监委对全市293名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及其配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约谈提醒领导干部36名,诫勉领导干部14名。同时,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干部政治档案建设,在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拓展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系统,实现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汇总、动态更新、分析研判、共享利用一体化,对全市1400多名市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实时动态更新,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数据信息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中的运用。
抓实培训教育,着力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加强全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2020年以来,市委组织部举办党校主体班9个班次,共培训567人;举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干部、党性教育”等专题班8期,共培训583人次;初任公务员培训班4期,共培训1112人次。同时,依托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载体,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自主选学”课程内容和专题学习栏目,采取“一人一帐户”的方式,对全市近2.7万名领导干部开展“自助式”自主选学,实现在线学习全覆盖。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优势互补、共同发力、同步推进,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反腐拒变的意识和能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
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明确党廉目标,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推动法院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5份,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压实主要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完善制度机制,筑牢反腐防线。成立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编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及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资料汇编》,运用微信小程序制作“三个规定”测试题,引导干警准确把握“三个规定”适用情形、标准要求和责任范围。积极开展司法巡查、专项督察、专项整治12次,查究问题28项,提出整改意见33条。开展申报和核查1527名干警落实“三个规定”及任职回避情况,提醒谈话696人次,立案审查调查3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移送追究党纪责任1人,指导基层立案审查调查2人。
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认真梳理立案、审判、执行等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完善类案参考、裁判指引、指导性案例机制,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统一协调处置机制,制定“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和规范院庭领导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推行院庭长个案监督网上留痕。出台执行标准化办案工作指导意见,出版《执行标准化办案实务指引》,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通过最差案件评选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强化整改,堵塞漏洞。
自觉接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邀请代表委员邀请视察法院、见证执行、观摩庭审37次,走访622人次,办理建议、提案26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9件。深化司法公开,公开裁判文书32261份、庭审9017场、案件审判流程信息101255项。
市人民检察院:深化职能,提升服务反腐败大局工作水平
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创一流,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完成对雷州、徐闻、吴川检察院的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做法和成效得到了省院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有关巡察报告被省院林贻影检察长批转省院巡视领导小组成员传阅,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组在省院的推荐下专程到市人民检察院学习交流巡察工作经验。
加强与纪委监委的配合,形成依法办理职务犯罪的合力。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审查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25件29人,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9件109人,提起公诉52件78人。
推动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制定《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工作建议的通知》下发基层院,列明需要重点加强量刑建议工作的四类职务犯罪案件,出台量刑建议规范,建立工作指引,切实提高我市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
加强线索摸排,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强化协作配合,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23条。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通过制定《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管理的规定(试行)》《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线索评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查处机制。强化上下级侦查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侦查办案人才库的作用,形成查办合力,2020年以来共受理线索31件,立案5件,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工作推进会上被推广。
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
2020年,湛江市公安局党委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聚焦问题、刀刃向内、系统治理、自我觉醒,坚持从严管党治警,持续加大腐败惩治力度,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注重铸魂培根。部署开展纪念黎宗权同志牺牲一周年、参观“广东公安英雄广场”等系列“致敬•传承”活动,举办“坚持政治建警熔铸忠诚警魂”主题演讲会,举行战时入党宣誓、“七一”表彰大会、公祭烈士活动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以及升国旗暨民警晋升警监警衔系列仪式活动,进一步发挥情感熏陶和精神激励的作用,坚定民警初心使命,筑牢忠诚警魂。
注重教育警示。邀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关勋强同志为全市公安机关党员民警讲授以《坚持全面从严突出政治建设 锤炼新时代绝对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队伍》为主题的专题辅导报告,邀请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别为全市各地民警辅警作教育整顿专题辅导报告,释放市公安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定、坚定不移管党治警的鲜明立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信号,进一步明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全市公安机关多名民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选取查处的民警违纪违法案例自制警示教育片和《六大纪律宣传册》,安排受处理过的民警在所在单位上警示教育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办《警钟》警示片观后感交流会,从涉及人、财、物管理和案件侦办、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挑选6名领导干部交流警示心得;围绕重大安保、年节假期、职务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对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纪律教育。
注重违纪查处。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紧盯队伍中的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司法以及“伞”“网”等瓶颈性、深层次问题,刮骨疗毒、铁腕治警,对各类违法违纪情况始终“零容忍”,不断纯洁公安队伍。(湛纪宣、陈俊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