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到各类监督工作。与会代表委员认为,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各种监督协调贯通、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
“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最基本、第一位的作用,扎实推进组织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保障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荆门市市长孙兵建议,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以及行业、单位内部监督的基础作用,激发基层和单位内部监督活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党的事业,形成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气神。
“我们与市纪委监委协同,连续三年就扶贫领域政策资金及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项目政策资金开展督查检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告诉记者,在实际工作中感觉到外部监督协作仍然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吴素芳建议,要结合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研究贯通监督的机制和措施,在财会监督检查的查前沟通、查后问题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实效。
在进一步提高监督治理效能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谢津秋建议,各种监督要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比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可以结合各自监督经验,推进监督思路共享,共同分析问题产生背后体制机制管理问题,促进健全完善制度。
“要坚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相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说,政协委员要通过“委员工作站”等渠道,在建言资政和民主监督方面当好参谋、做好助手,在思想引领和凝聚共识方面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