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对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新村派出所原所长黄琼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琼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黄琼生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琼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琼生简历
黄琼生,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广东坡头人,在职大专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7月-1999年9月,在湛江港公安局工作,历任三区派出所民警、科员,四区派出所警长;
1999年9月-2003年5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刑警一队科员;
2003年5月-2008年8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新村派出所副所长;
2008年8月-2013年12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临港派出所教导员;
2013年12月-2015年7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新村派出所所长;
2015年7月-2019年10月,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指挥中心综合股副主任科员;
2019年10月—— 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警务保障室二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