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纪委监委对遂溪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吴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导致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泛滥。
吴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刚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刚简历
吴刚,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广东遂溪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1987年9月,在遂溪县水产局工作;
1987年9月-1989年9月,在华南农业大学干部专修科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89年9月-1990年10月,任遂溪县水产局海洋捕捞股副股长;
1990年10月-1995年12月,任遂溪县北潭镇副镇长;
1995年12月-1996年4月,任遂溪县北潭镇党委副书记(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
1996年4月-1998年3月,任遂溪县北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3月-1999年3月,任遂溪县北潭镇党委书记;
1999年3月-2001年4月,任遂溪县沙古镇党委书记;
2001年4月-2001年9月,任遂溪县沙古镇正科干部;
2001年9月-2002年4月,任遂溪县乌塘镇党委书记;
2002年4月-2003年10月,任遂溪县乌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3年10月-2010年11月,任遂溪县杨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年11月-2012年12月,任遂溪县副处级干部、杨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12月-2013年1月,任遂溪县副处级干部、交通局局长,杨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3年1月-2016年11月,任遂溪县副处级干部、交通局局长;
2016年11月-2018年8月,任遂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8年8月-2020年3月,任遂溪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20年3月-2020年4月,任遂溪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为遂溪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20年4月-2020年5月,任遂溪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提名为遂溪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20年5月-- 任遂溪县政协党组成员,提名为遂溪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