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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检衔接提升办案质效 检察机关去年前11月受理监委移送18541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1-02-05 09:28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541人,提起公诉15052人。

“贪污罪、贿赂罪仍然是职务犯罪主要的犯罪类型,基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占绝大多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韩晓峰介绍,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来看,“两个80%”特点明显,即贪污罪、贿赂罪占比超过80%,乡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占比超过80%。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不断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提前介入、指定管辖、强制措施衔接、案件移送等方面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日,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推进法法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我们近期将分专题开展网络培训,促进《意见》在全国检察机关得以有效贯彻和适用。在办案实践中落实监检衔接工作机制,落实配合的政治要求、制约的法定责任,强化反腐败斗争合力。”韩晓峰说。

据韩晓峰介绍,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2020年1月至11月共受理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15件15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6件6人,法院一审裁定没收违法所得2.94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们还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认真研究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筛选排查了一批案件,河南检察机关对程某涉嫌贪污案作为腐败犯罪国际追逃追赃领域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第一案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韩晓峰说,此类案件的办理,将进一步彰显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信心,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还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努力维护金融安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构成洗钱犯罪、加大对洗钱犯罪的追诉力度。